纽约市最近发生的两起充满种族争议的黑人死亡事件,都涉及警察。第一件是埃里克·加纳涉贩卖私烟,遭警察逮捕时在制伏的过程中死亡。这件黑人死亡事件目前已进入大陪审团审议证据的司法程序,是否会对涉案的警察提起公诉,几乎与弗格森案一样,是一个可能一触即发的定时炸弹。
另一件是华裔警察梁·彼得案,上个月在给低收入者居住的政府楼巡逻时,在灯光昏暗的楼梯间内手枪走火,一名未携带武器的黑人青年丧命。梁·彼得案目前仍在警察局内部调查的阶段。市长白思豪称之为“一个悲剧意外”。这与纽约警察总局局长布莱顿的说法一样,都是倾向于“意外”。因此,梁·彼得案有成为另一件“弗格森案”的可能性。
照理说,发生在纽约市的案子,与发生在密苏里州的弗格森案是毫不相干的事件,但是,全美各地的民权组织咬着弗格森案不放,形成一股抗议黑人受到不公待遇的运动,这是一个很奇特的现象。
美国在选出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之后,有识者莫不称庆,认为美国黑奴历史所造成的种族歧视终于可以成为过去。看,大多数美国人不是投票给奥巴马了吗?大多数的美国人为美国摘下了有色眼镜而感到高兴。
但是,奥巴马主政六年下来,美国的种族紧张情势,升高到近年之最,为什么?
这要看是谁在种族紧张的情况下可以获利。
弗格森案的大陪审团在听取60位证人的证词之后,决定不起诉开枪打死黑人布朗的白人警察。证词中,有不止一位法医的证明,说是警察并未从背后开枪。但是,这两天弗格森案示威者,做出最戏剧的示威动作,高举双手,表示同情布朗已经举双手投降,而警察还对他开枪。
大多数的媒体都明白大陪审团的裁决,但是大多数的媒体仍然混淆事实,在报导示威时,不指出布朗并非无辜的事实。布朗在被警察拦住问话之前,刚抢劫了一家便利商店,他拒捕,他打警察,他抢警察的枪,他并非媒体所描述的“温柔的巨人”。
但是,往火里添油的人,保留了这些事实。不得不问,让弗格森案继续闹下去,有谁可以得利呢?
但是,得利者绝不会是这两天在纽约市跟着起哄的年轻示威人,弗格森案继续闹下去,有谁会真正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