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为何成为了跨越国境的问题?于法于情何以相容?
中国日报网8月29日综合 近来世界范围内围绕代孕的争论迭起。此前有报道称泰国一名代孕母亲为一对澳大利亚夫妇产下龙凤胎后,对方却只带走健康女婴,而患唐氏综合征的男婴据悉正由代孕母亲抚养。另据报道称一名日本富翁在泰国雇用多名女性为其产下6男3女……不仅仅是泰国,美国、印度也迎来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求子”夫妇。6月19日,越南国会通过了婚姻家庭法(修改)草案,批准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允许出于人道目的代孕。由于东南亚诸国代孕妇女源充足,代孕费用普遍较美国等西方国家低廉,成为越来越多不孕不育夫妇寻求“代孕妈妈”的首选地。代孕为何成为了跨越国境的问题?于法于情何以相容?
代孕起源地美国的夫妇奔赴印度代孕生子
代孕最初源自美国。1978年,英国诞生了首个体外受精的婴儿,这使代孕在技术上成为可能。而从80年代起代孕逐渐普及。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等地承认代孕。有很多名人曾公开宣称有代孕经历,如美剧《欲望都市》的女主演莎拉·杰茜卡·帕克和英国知名歌手艾尔顿·约翰等。
在美国委托代孕需花费约人民币59万元以上,故委托代孕的夫妇以富裕阶层为主。特别是近年来,因为在美国代孕具有使孩子获得美国国籍,且可选择性生育男孩等优点,中国的富裕阶层竞相选择赴美。美国的中介机构也在中国开设代理店,吸引人们赴美代孕。
然而,对于普通夫妇而言,59万人民币的费用的确令人望而却步,加上要在美国找到一个各方面都合适的代孕妈妈并不容易,很多美国夫妇都不在美国本土代孕生子。据日经中文网报道,一对在印度通过代孕生育了3个小孩的美国夫妇表示“在美国找代孕妈妈得花好几年”,印度人口超过12亿,贫困者很多,故相比美国更易于在此找到费用便宜的代孕妈妈。去印度代孕生子,包括出国费用在内仅需花费在美国代孕的1/6至1/5之间。
火爆的东南亚代孕产业
目前世界上承认“代孕行为合法”的国家少之又少,除美国外,只有印度、泰国、乌克兰和墨西哥等少数国家允许有偿代孕。在英国和荷兰等地,法律允许“不支付报酬”的代孕,但愿意免费代孕的女性并不多。而日本主要委托妻子一方的姐妹或母亲代孕,如果无法委托近亲,就只能选择去代孕被广泛普及的国家找人代孕。中国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行为,澳洲对“代孕”管理也极其严格,不仅禁止“商业代孕”,而且新州等地区还禁止海外代孕。而国家政策宽松或“有空可钻”的泰国、印度、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的代孕产业则如火如荼。
前一阵引发热议的代孕相关新闻均出自泰国,泰国的商业代孕却一直游走在法律边缘,目前尚无专门法律条款对代孕中介进行规范。泰国公共卫生部下属的健康服务支持部门的一名官员阿空说,仅是联系代孕的中介在泰国就有20家,其中大部分由外国人开设,每年营业额可达40亿泰铢(约合7.685亿元人民币)。
同时,有媒体报道称,由于缺乏保护女性的法律,泰国代孕黑市充满剥削,代理孕母酬劳低至1万澳元(约人民币5.8万元)。许多代孕机构都不愿接受访问,只称代理孕母的酬劳在1至1.5万澳元之间,但支付给代孕机构的价钱却是4至5万澳元。报道还称,邻近国家的女性会有被贩卖至泰国做代理孕母的危险。
目前,由于负面新闻频出,泰国当局下令严查代孕产业,造成身处曼谷的超过200对澳洲夫妇早先预约的试管婴儿手术被搁置。当地医疗和法律部门也召开紧急会议,讨论修改代孕法案事宜。泰国政府正计划提高代孕门槛,仅适用于无生育能力的已婚夫妻,以及仅限于由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实施代孕。
正如日经中文网报道引用某代孕中介机构所言:“如果在A国难的话,就去B国”,泰国代孕产业受到冲击,正好合了印度相关从业者的意。
美国《华盛顿邮报》报道称,越来越多世界各地寻求低成本、省事的代孕产子的夫妇把这个有着超过12亿人口的国家作为优先选择的目的地。但是2013年7月一个政府资助的调查显示由于规章制度的缺乏,一些肆无忌惮的代孕中介机构会引诱贫穷的、教育水平低的妇女来签署这些她们并不能完全弄清楚的代孕合同。尽管这里少有关于代孕产业的数据,但由于高科技的使用、大量的专业医生、低廉的价格,印度已经成为医疗旅游的中心。
这份调查的作者之一,马纳希·米什拉说:“这些因素连同印度大量的贫苦妇女和法律监管的缺失使得商业代孕迅速发展。”她说很多其他的发展中国家要么不允许商业代孕行为,要么缺乏技术合格的医院。
在马纳希·米什拉的研究中,很多女性是为英美的家庭代孕。报告称,一些夫妇用Skype来定期查看代孕妇女的腹部从而监视孕期的进程。这项由社会调查中心妇女保护组织完成的调查显示,对于代孕母亲的报酬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价格完全是由诊所自行决定的。报告称代孕妇女在怀孕期间是被特别的设施保护的,社会干扰也是受到限制的,但是流产妇女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
医生、活动分子和代理人称代孕产业的迅速膨胀缘起于生活在美国、英国、阿联酋的不能生育且有印度血统的家庭从印度寻找代孕母亲。米什拉在一场新闻发布会上说,至少有一半的委托人仍然属于这个群体。大多数情况下,委托人的精子和卵子被移植到代孕者的子宫,然后在婴儿出生后会进行DNA的检测来确认血缘关系以及解决国外护照的问题。
该调查项目组采访了总共100个来自新德里和孟买的代孕母亲、家长、医生、代孕代理机构以及其他参与这项交易的人士。大多数代孕者都是已婚的,且至少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大概半数的受访者称她们完成了小学的学习;一半多一点的受访者说她们曾经做过女佣的工作,大概每月可以挣到50美元。大多数都提到要么是因为贫穷要么是为了孩子的教育开销她们才同意代孕。大多数女性说是她们自己决定做代孕的,但是有时候也会被丈夫强制要求去挣钱。
泰国、印度代孕产业“暗度陈仓”愈演愈烈,越南也不甘落后。据越南每日快讯报道,2014年6月19日,越南国会通过了婚姻家庭法(修改)草案,批准了出于人道目的代孕。该法案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修改后的法案规定,需要代替受孕的一方必须满足充分的条件,如:医疗职权部门须证明妻子不能怀孕生产,只能依靠技术辅助生产;夫妻目前没有共同的子女;已经得到医疗、法理和心理咨询。
代人受孕的一方情况类似,需满足以下条件:须是妻子或者丈夫同辈的亲戚;曾经生育过子女并且只能代孕一次;年龄相当并且具有由医疗职权部门出具的有代孕能力的确认书。如果代孕妇女已经结婚,必须有其丈夫的书面同意。代人受孕者需按照规程进行产前检查,同时能享受孕产妇应该享受的法律给予的好处。需要代孕的一方有义务支付实际费用,确保代孕者按照卫生部的规定健康生产。
尽管越南新出台的条款限定与泰国等国的“明文规定”如出一辙,但“明修栈道”背后的故事,我们都不难想象。
代孕:法理尚存争议,情理真能相容?
撇开法律保障因素,单就道德伦理层面来谈,代孕产业更是非议不绝。
美国《华盛顿邮报》曾报道了一名印度代孕母亲将自己产下的两个婴儿送走时的心情:当24岁的科玛尔·卡普尔把她刚刚生产的双胞胎交给一对来访的美国夫妇的时候,她说她感受到了一种悲伤。但是这仅仅持续了几分钟,“在我的脑子里我一直在想,他们不是我的孩子,他们不是我的孩子。”卡普尔回忆说。
前文提到的关于印度代孕业的调查显示,当代孕母亲被问及在把孩子交给他们父母的时候是否会有怀疑或者困难,大多数人选择了沉默。
商业代孕,似乎永远游离在法理和人情之间的灰色地带,再多的金钱也弥补不了其中法律保障缺失和道德情感质疑的鸿沟。
反对代孕者主要关注代孕者出现健康问题、代孕者被打算通过代孕要孩子的人抛弃或胎儿存在严重生理缺陷等案例。堕胎政治也对代孕构成了严重威胁:代孕通常会涉及怀双胞胎或三胞胎的问题,这就有可能进行选择性堕胎。
有报道称,批评人士常常把代孕比作卖淫。这个问题也引起了一场辩论:通过女性的身体赚钱是授权行为还是剥削行为。
汉堡大学生物科技、社会和环境研究中心的英格丽德·施奈德博士说:“我们认为,代孕是对妇女及其生育能力的剥削。在我们看来,母亲与她的孩子建立联系的过程始于分娩前。孕期本身就是个持续的过程。怀孕期间,女性和她即将出生的孩子建立起亲密的关系。这种联系是当好父母的重要基础。我们认为,这种联系既是对母亲的保护,也是对孩子的保护。”
(编辑:刘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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