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说,这位曾被媒体冠以“80后湘西女贼王”的女子可谓“英勇”,供认的偷窃行为让两位贪官落马,此前官员还曾以200万元人民币“悬赏”她的人头。“小偷反腐”的剧情惊心动魄,让女主角迅速成为舆论热点人物。
分析称,观察中国网民对此事件的评论,绝大多数的观点可用一词总结——“解气”。的确解气,贪官不但被偷无处控诉,还被查被抓,大快人心。实际上,“小偷反腐”事件与之前发生的多起“情妇反腐”一样受到争议。中国民众痛恨腐败官员,这种痛恨让大家淡化女子的盗窃行为。和“盗窃社会”相比,“盗窃个人”又算什么大事?如果从情感角度社会认可这个观点,至少在法律层面看这是有问题的。
文章表示,“小偷反腐”有两面性,女贼专偷官员,产生协助反腐的客观效果,值得肯定。有人提议功过可以相抵,这就不是舆论可以做主的事了,而应交由司法机构作出判决。如果其过错方面的法律惩罚被公众的道德肯定所覆盖,法律的惩戒效力就失效了,因而司法审判应该防止被舆论所挟裹。
该文指出,“小偷反腐”具有不可控性,偷窃对象是随机的,清官、贪官一起偷,难免增加许多无辜受害者,而在公众步调统一的道德推崇之下,这些“真”受害者只能有苦难言,自认倒霉。
因为,文章认为,中国社会发展多元化,道德、法律抵触的事件时有发生,对“反腐的小偷”来说,正邪在一念之间。官方鼓励民众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参与反腐,同时亦要完善制度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