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8月5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正式成立。上午10时,在台北中央党部举行就职宣誓典礼。参加典礼除了16名十央改造委员之外,还有中央评议委员、中央常务委员、政治委员及各部“部长”等百余人。其中,大陆时期的显赫人物居正、于右任、邹鲁、阎锡山、张群、何应钦、王宠惠等也到场监誓。宣誓典礼由蒋介石主持,16名中央改造委员神情庄重,面对蒋介石,高举右手宣誓:“遵从总裁领导”,“竭智尽忠”,完成改造任务。如果背誓,甘愿“受党纪之严厉制裁”。蒋介石致训词,要求中央改造委员:
要下“本党改组决心”,担负起“改造党政、改造国家的责任”,“从头做起”。
宣誓毕,由蒋介石主持召开中央改造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央改造委员会大纲》。大纲共9条,其中规定: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由蒋介石遴选中央改造委员会15—20人组织之;改造期间该委员会行使中央执委会与中央监委会职权(第六届中执委会与中监委会职权在《本党改造之措施及其程序》中已明文规定:“停止行使”);在中央改造委员会之下设一处七组五会,即:
一处为秘书处,掌理中央改造委员会议事、总务、文书、会计、人事及党员抚恤抚助及其他事项。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由国民党总裁提名任用,仰总裁旨意与本会议掌理事务,并对各组会尽督导之责。
七组为:第一组负责对大陆事项;第二组负责党外团体与民众运动指导事务;第三组负责海外各级国民党组织训练;第四组负责党的宣传工作;第六组负责搜集各种情报与研究;第七组负责国民党经营企业事业管理。
五会为:干部训练委员会、纪律委员会、财务委员会、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设计委员会。
各处、组、会负责人,均由蒋介石指定。蒋派心腹大将张其昀、周宏涛为中央改造委员会正副秘书长;派陈雪屏、谷正纲、郑彦棻、曾虚白、袁守谦、唐纵、郭澄分任第一至第七组主任;派李文范、陶希圣、蒋经国、俞鸿钧等人分任各会主任委员。
为了进一步指导国民党改造,蒋介石还发表了《本党今后努力的方针》、《本年度工作检讨与明年努力的方向》、《高级干部同志应有的责任》、《本年度党的重心工作》、《改造地方党务须知》等20多篇报告和讲话,主持制订了《中央改造委员会各处组组织章程》、《本党当前急切工作要项》、《中国国民党现阶段的政治主张》、《党务违反党纪处分规程》、《中国国民党从政党员管理办法》、《中国国民党征选人才实施要点》等案。在蒋介石的讲话与各项章程中,提出了改造国民党的方针与纲领,具体为:
(1)“排除派系观念”,“打倒地域关系”,“整肃党的纪律”。
(2)“铲除官僚”,“改变党的作风”,“革命的组织”。
(3)“坚持抗俄战争,恢复我*领土主权的完整”,“建设新国家”。
为了接受国民党在大陆失败的教训与借鉴*成功的经验,蒋介石一方面要国民党成为明了国民党几乎已经到了灭亡的绝境,整个生命寄托在台湾省,而台湾前途的成败利钝,完全看改造得失而定,告诫国民党员一定要认真进行改造。另一方面,蒋介石要国民党员学习《辩证法》、《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及党的建设》、《整风运动》等四种书籍,企图借鉴*整风的方法,使国民党起死回生。当一切工作准备就绪之后,声势浩大的国民党改造运动在全岛展开。
国民党改造运动大致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从1949年1月至1950年7月,是国民党改造运动的筹备阶段。
第二阶段:从1950年8月至1952年4月,是国民党改造运动的全面展开阶段。此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有三项。
(1)接管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会职权,制订颁发改造的具体政策的规程。
(2)直接督导和控制各级党部改造委员会进行改造。
(3)发展组织,正式组建党部。
第三阶段:从1952年5月至10月,国民党改造运动的完成阶段。此一阶段的重心工作是为国民党“七大”召开作准备。
在长达两年多的国民党改造运动中,蒋介石感到最得意的,就是重新整顿了国民党各级组织。
前面说过,蒋介石在总结失败原因时,认为国民党“中央组织之庞大复杂,内容之分歧矛盾”,导致了国民党在大陆的失败。
国民党败退台湾之后,“只见党部,不见党员”,组织系统完全涣散。为了整顿各级组织,蒋介石主持制订的《中国国民党省级暨所属党部改造之措施及其程序》及《中国国民党干部训练计划大纲》分别于1950年9、10月份通过,并颁布实施。10月还通过了《中央直辖职业党部改造委员会组织章程》、《小组组织规程》、《特种党务改造实施纲要》等案。
根据上述诸案要求,省级及县级改造委员会由上而下逐级成立。省级改造委员会由中央改造委员会遴选之;县级改造委员会由省级改造委员会遴选报请中央改造委员会核派。区党部不设改造委员会,由县级改造委员会督导。各级委员会成立后应接管各级党部及所属党部并接管所经营事业机构。当这些工作进行完之后,应扩大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内容是:讲授国民党改造案和“有关法规”;宣传改造的意义与措施;发动党内反省检讨运动,厉行新作风;宣传国民党现阶段政治主张并研讨具体实施办法;发动国民党员归队;重新调整划编区党分部小组;饬行党员整肃;吸收*员;加强党员训练;完成省以下各级党部之正式组织。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还规定:省、县(市)改造委员会及所属区党分部完成改造工作期限为:区党分部限5个月完成;县改造委员会限7个月完成;省改造委员会限9个月完成;待改造工作正式完成之后正式成立各级党部,改造委员会于各级党部正式成立行使职权后立即撤销。
从1950年8月至1951年3月,国民党各级党部改造委员会全部成立。与此同时,在全岛大张旗鼓地展开办理党员重新登记及编队工作。1950年12月23日,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发出党员归队的号召,规定从1951年1月4日至23日,以20天期限重新登记党员。在办理党员登记时,蒋介石特别强调要加强党员的纪律性,要有组织观念,要严格登记。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根据蒋介石的要求特发出通报,明确规定:
(1)凡脱离组织之党员,未参加此次党员归队登记者,一律撤销其党籍。
(2)党员登记日期定为20天,不得展延。
(3)各主办单位于登记结束后,15日内将报到党员纳入组织。
据台报载:1947年9月国民党实施党团合并时,进行党团员总登记,全国参加总登记的国民党员共计160余万人。亡命孤岛之后,国民党自己宣称有252042人,但在实施党员重新登记的两周内,登记者仅20258人。台报认为国民党中央监察机构的改造较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监察委员共589人,经重新登记发现:死亡6人,留居大陆及情况不明者84人,在港澳及海外者107人,开除党籍者62人,未归队者25人。在台的305名中央监察委员仅有个别人未归队中国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秘书处编:《一年来工作报告》,1951年8月版。。对于未归队的国民党中央委员,一律撤销其党籍。对于归队的党员,要求进行宣誓仪式,表示对蒋家小朝廷的忠心与无条件的服从。所有的党员都必须纳入组织,通过小组的形式加以控制。
在党员重新登记的基础上,国民党各级党部与组织系统相继建立。与此同时,开始从本地人口中吸收*员。在接收方面,蒋介石特规定四条标准:
(1)“愿为*抗俄而坚决奋斗者”。
(2)“有刻苦耐劳之生活习惯者”。
(3)“能深入社会为民众服务者”。
(4)“工作努力能起模范作用者”。
这四条标准表明蒋介石选拔*员仍以坚持*作为首要条件。同时也说明国民党正在开始接受大陆失败的教训,注意“以身作则”。蒋介石此时还比较注意国民党组织的社会基础,确定“以青年知识分子及农工生产者等广大劳动群众为社会基础,结合其爱国的革命知识分子为党的构成分子”。据国民党中央1952年8月统计,国民党的成分构成是:农工分子占49 31%,高中以上知识分子占29 77%,25岁以下青年占35 29%。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史委员会编:《革命文献》第77辑第119页。
在国民党党员重新登记的基础上,改造运动的中心点在于整饬“党纪党德”,淘汰“*分子”。根据蒋介石的旨意,《本党改造纲要》第八条作了如下的规定:“旧有党员应予彻底整肃之条件”。
(1)“有叛国通敌之行为者”;
(2)“有跨党变节之行为者”;
(3)“有毁纪反党之行为者”;
(4)“有贪污渎职之行为者”;
(5)“生活腐化,劣迹显著者”;
(6)“放弃职守,不负责任者”;
(7)“信仰动摇,工作弛废者”;
(8)“作不正当经营,以取暴利为目的者”。中国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秘书处编:《一年来工作报告》,1951年8月版。
“党员与干部均应透过组织,由上而下整肃,但干部得由上而下先行整肃”。
据统计,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成立一周年所制裁的党员违纪案共计126人,其中有116人被开除党籍。许福明:《中国国民党的改造》第98页,台湾正中书局1986年版。蒋介石为了表明自己的“铁面无私”,当时也打了几只“老虎”给老百姓看,然而最后都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