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侵略者的屠杀暴行
在中国历史上,由侵略造成的暴行比比皆是。以战国时的秦国为例,几乎每攻占一地,每打完一次大仗,都要杀人。公元前 331 年,败魏,斩首 8 万 ;前 312 年,破楚师于丹阳,斩首 8 万 ;前 307 年,破宜阳,斩首6 万 ;前 301 年,败楚于重丘,斩首 2 万 ;前 300 年,攻楚取襄城,斩首3 万 ;前 293 年,大败韩魏联军于伊阙,斩首 24 万 ;前 280 年,攻赵,斩首 2 万 ;前 275 年,破韩军,斩首 4 万 ;前 274 年,击魏于华阳破之,斩首 15 万 ;前 260 年,大破赵军于长平,坑卒 45 万 ;前 256 年,攻韩,斩 首 4 万 ;又攻赵,斩首 9 万 ;前 234 年,攻赵平阳,斩首 10 万……(翦伯赞主编 :《中外历史年表》)一场统一中国的战争,到底斩掉了多少人头,已不能精确计数。
成吉思汗是大蒙古帝国的创业者,也是中国元朝的太祖,可以说是蒙古人,也可以说是中国人。严格的意义上,他生前是中国的侵略者,死后才成为“中国人”。蒙古人的铁蹄曾横扫欧亚大陆,征服数十个国家,每破一城,绝大多数人民尽皆屠杀,所有财物尽予劫取,只留下特殊技能人士、工匠与俊美男女儿童供其利用与玩乐。许多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沦为废墟,人烟断绝。蒙古军大举侵略中国时,因起用汉化的契丹人耶律楚材为宰相,对中国人采用攻心为上的怀柔政策,暴行才有所收敛。如公元1233 年,蒙古大将速不台攻下金朝汴京,本拟循例屠城,为耶律楚材力争所免。但他们对别的国家,仍旧不改残忍习性,所到之处,杀人如麻,积尸遍野。蒙军攻下花剌子模国旧都玉龙赤杰,一次就屠杀 120 万人,平均每一名蒙古兵杀 24 人。成吉思汗攻打巴曼,其爱孙中箭身亡,城破,令将城中居民完全屠杀,鸡犬不留。拔都率军第二次西征,攻入莫斯科城,每杀一人割一耳,共割了 27 万只人耳。破波兰与日耳曼联军,割人耳九大囊。攻陷布达佩斯,辱妇女,焚教堂,劫财宝,逢人便杀。公元 1254 年,蒙哥遣大将札喇台征高丽,所过城邑灰烬,俘男女 20.68 万余人,杀人无算。公元 1255 年,旭烈兀奉蒙哥命讨伐木剌夷,此即蒙古的第三次西征,共攻克大小堡垒数百个,包括不战而降的城池 40 余座,旭烈兀下令不分男女老幼几尽屠杀。大食国都报达开城投降,蒙军屠城 7 天,将全城 80 万居民杀个精光。(陈致平 :《中华通史》,花城出版社 1996 年版)
蒙古人奉行的种族灭绝政策,纳粹德国和日本军国主义皆不能望其项背。然而成吉思汗却以“伟大的民族英雄”载入中国史册,与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并列,受人尊崇。成吉思汗陵位于内蒙古伊金霍洛旗阿腾席连镇东南 15 公里处,建筑面积 1500 多平方米,金碧辉煌如同宫殿。远近蒙古族及其他各族人民,每年都要在此举行公祭盛会。为什么没有人把成吉思汗及其残暴的子孙们当作战犯?因为他赢了,成就了“功业”,胜为王而不是败为寇。如果日本人赢了,也就没有人把他们当作战犯,他们的战争罪行也就会为“伟绩”所掩盖,他们的亡灵也就会被供奉在比“靖国神社”阔绰、辉煌和神气得多的纪念堂中受后人祭祀,而不至于像今天这样猥琐于一隅,接受几个行藏闪烁的政客朝拜。
清朝是中国最后一个大王朝,也是历代最好的一个王朝。清朝征服整个中国的过程,同样极为血腥。在与明朝争夺辽东的时候,清军就曾对迁安、永平两地进行屠城,只将财物和少数妇女掠走享用。因破坏了皇太极对汉人的怀柔政策,主事者阿敏被宣布为“国贼”遭到惩处,但皇太极本人拒绝对此事负责,而且后来也没能制止此类屠杀。明蓟辽总督洪承畴被俘,除了一部分可利用的部属,其余官百余人,兵 3000 余人,皆就地屠杀,死者家属妇女儿童 1200 余人没为奴婢。明总兵祖大寿投降,清军得锦州,全城居民就地屠杀。清军入关占领北京,摄政王多尔衮发布旨令通告全中国 :“所过州县地方,有能削发投顺,开城纳款,即与爵禄,世守富贵。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这是一份不折不扣的“屠城宣言书”,其后就有著名的“扬州十日”与“嘉定三屠”。扬州十日杀了多少人?当时的估计是 80 万(王秀楚 :《扬州十日记》)。有人不同意这个数目,估算是二三十万,这也够惨的了。不光是杀,任何妇女都有可能抓住被成群的士兵轮奸,和 300 年后日军在南京的暴行一模一样。嘉定三屠亦是如此,妇女被双手钉在床板上轮奸。史家慨叹 :“‘三屠’留给这座城市是毁灭,和不知道德为何物的幸存者。”(魏斐德 :《洪业——清朝开国史》)清军陷昆山,在那里抵抗了三天的义军逃走了,于是对平民实行大屠杀,当天的死难者就达 4 万。江阴抵抗清军 80 天,城破,7 万人死于屠杀。不光杀汉人,对其他民族也实施大屠杀。平定西北,厄鲁特人几乎被杀光。在西南,成村的苗民被消灭。
明清之际,屠杀似乎成了家常便饭。满人杀汉人,清军中的汉人也杀汉人,不然杀不过来(满人太少)。侵略者杀老百姓,农民军也杀老百姓,张献忠在四川就杀人 100 万。李自成在北京,开始杀明朝降官,杀到后来控制不住,烧杀抢掠行同强盗。老百姓有机会也杀人,清兵占领北京前李自成逃走,北京市民趁机报复,成群结伙袭击掉队的大顺士兵,将他们捉了烧死或砍头,大约有 2000 人被杀。明朝的官军也杀百姓,动不动就“纵兵劫掠”,滥杀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