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政府第118号决定指出,办理去乌克兰的签证以及从乌克兰过境的新条例将于04月16日正式生效。
新条例的主要内容:
1. 缩短办签时间: 加急—5工作日,不加急—10工作日;
2. 在使领馆办理签证不限次数和停留期限,统一资费为65美元;
3. 取消了去乌克兰移民局申请签证邀请函的程序。凭自然人经公证处公证的邀请函或法人的邀请函也将有可能办理签证申请;
4. 扩大了在通行口岸过境乌克兰的政府名录,目前这些国家的公民可以在鲍里斯波尔国际机场(KBP)、基辅国际机场 (IEV) 和敖德萨国际机场(ODS) 申请办理去乌克兰的商务或者旅游签证;
5. 为在乌克兰通行口岸办理签证设定了统一资费;
6. 为申请白卡的公民发放90天内可多次入境乌克兰的签证;
7. 如果在乌克兰境内拥有不动产或者与已经乌克兰公民结亲,则可凭借 有效证件申请去乌克兰的短期签证;
8. 已经与乌克兰相关的国家机构确认了为来自“移民风险”国家的公民发 放签证的程序;
9. 如果外交官或者外交部领事处领导书面同意,则可免费申请签证;
10. 可亲自向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资料,也可通过旅游服务公司、法定代表或者邮寄的方式递交签证申请资料;
11. 借助远程通信设施与申请者进行面试,从而直观地对申请者进行识别。
来源:乌克兰驻上海总领事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