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天津9月12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互联网金融近年来迅猛的发展势头颇受舆论关注,这一舆论的热潮亦被带至在天津召开的2014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与会人士认为,中国互联网金融有望赶超美国同业,但须尽快实现区别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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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刘胜军看来,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能够发展起来,主要是因为国内金融的过度管制,“互联网金融更多地反映了金融体系的缺陷和不足,是通过市场野蛮的创新来弥补这个市场的不足,满足正规金融满足不了基本的金融需求。”
原招商银行行长、现为香港永隆银行董事长的马蔚华亦持相同意见。在12日举行的一场讨论会上,马蔚华指出,国内互联网金融实际上经营的主要是过去传统银行忽略的弱势群体,属于普惠金融。“过去传统的银行不想做也做不好,今天互联网金融发展起来了,填补了这块空白。”
马蔚华进一步指出,互联网企业有较强的进取精神,推动互联网金融领域从支付扩展到信贷、理财,“所以对于传统的银行来说,我们没有别的出路,只能拥抱互联网的这个时代,只能转变自己的思维方式。”
与此相对的是,对于国内的“互联网金融热”,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懿宸更倾向于认为,这与监管层的态度密切相关。张懿宸表示,国内监管层事实上对互联网金融的容忍度非常高。“阿里、腾讯、百度在做的事情,拿到美国市场,美国的监管层不会这么包容。从这一点来讲,我觉得政府做出了非常大的努力。”
张懿宸认为,中国历史上形成的整个金融系统事实上比较落后,但未来可能存在一个机会,即利用互联网来实现超越,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有望走在美国前面。“比如在电商领域,马云曾经说过一句话‘美国电商只能是一个餐后甜品,不是主菜,在中国,电商很可能发展成主菜。’互联网金融在中国也可能具备这个潜力。”
随着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壮大,相应的监管话题已被提上日程。8月,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尽快出台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指导意见和配套管理办法。
对此,刘胜军表示,金融是一个特殊的领域,其外部性较强,一旦出现问题,不仅给投资者带来很大的损失,亦对实体经济有冲击,有必要加强监管,并明确监管原则。
“比如,要有起码的规则,不能说花两万块钱搞一个网站就能做互联网金融,因为这是一个有外部性的行业,必须有一定的准入门槛。”刘胜军说。
中国银监会前主席刘明康则认为,相应的监管可以有,但是要区别对待。互联网金融应注意自己的客观规律,要做到单笔风险暴露小、风险分散,产品和服务也要简单,这样相应的监管就可以区别对待。
“互联网金融有它的生命力,只要管得好、自己做得好,就能有自己的价值观。”刘明康指出,互联网金融可以利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界面及云计算,来实现优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