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袁国礼)记者昨天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曾因“7日无理由退货”问题被约谈的阿里巴巴、1号店等10家电商企业,已就整改情况向工商总局提交报告。
针对新《消法》对网购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国家工商总局、中消协7月10日曾约谈阿里巴巴集团、1号店等10家电商。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杨红灿透露,10家电商已提交整改报告,对过于严格的退货标准进行了修改,但在“一对一”确认环节等方面仍需要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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