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官要官一律不得提拔使用,买官卖官的一律先停职或免职……甘肃省委组织部近日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加大对领导干部用人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
新规明确,严把干部廉政关,拟提拔干部考察对象确定后,认真听取纪检、检察等机关意见,对有问题反映应当核查但尚未核查或正在核查的,不提交省委常委会讨论,对有反映但不构成违纪的要从严掌握。公示期间反映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没有查清不予任职。
针对用人不正之风,甘肃省委组织部将专项整治,规定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取消候选人资格;买官卖官的一律先停职或免职;违规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宣布无效;对说情、打招呼和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坚决抵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
甘肃省委组织部表示,为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对选人用人实行“痕迹管理”,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详细记载,出现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要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存在隐情不报、违反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记者白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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