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宁9月16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 林浩)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16日在广西南宁开幕。中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开幕式上发表致辞时建议,中国与东盟各国继续加强在司法协助、司法改革、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法官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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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首先代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对前来出席论坛的各国同仁表示热烈欢迎。他说,20多年来,中国和东盟各国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共同发展,成长为拥有广泛共同利益的战略伙伴。当前,中国和东盟关系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应当携手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双方和本地区人民带来更多福祉。
周强表示,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的快速发展,同时,中国与东盟各国间的民商事争端也随之增多,犯罪活动呈现出区域化、国际化和有组织化的特点,贩毒、走私等跨国犯罪活动已对区域经济发展带来危害。
“如何加强中国和东盟各国相互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各种挑战,更好地解决纠纷、打击犯罪,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是中国与东盟各国所面临的共同课题。”周强说。
周强说,中国与东盟各国的司法机关,尽管由于社会制度、文化背景的差异,在职能、体制等方面有所不同,但都有着长期的友好关系,有着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的一致需要。
近年来,中国法院与东盟各国法院之间交往日益频繁。周强表示,相信此次“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的举办,可以进一步加强各国司法机关之间的交流合作,充分了解彼此司法体制,协力应对各种挑战,为实现自贸区经济的共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周强就加强司法合作、维护公平正义和促进区域稳定繁荣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中国-东盟各国法院应遵循中国与东盟国家领导人达成的共识,以此次论坛为新的起点,促进完善中国与东盟各国经济合作法律框架,继续加强在司法协助、司法改革、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法官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法治在区域经贸合作方面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功能,为中国-东盟构建和谐共存、互利双赢的法律环境。
二是中国-东盟各国法院应当遵循共同的国际法准则和相关国际公约,承担各自的国际法义务,恪守公平正义的理念,维护公平正义的秩序,推动完善公平的争端解决机制,巩固和扩大国家关系的社会和法律基础,为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创造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是中国-东盟各国法院应当坚持守望相助,倡导综合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的新理念,共同维护本地区和平稳定,促进共同繁荣,深化在打击跨国犯罪等方面的合作,为本地区人民营造更加和平、更加安宁、更加温馨的地区家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