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今年8月初的时候,沃尔玛超市深圳洪湖店一位工作多年的员工胡先生爆料,这家超市使用过期食材和循环油制作熟食,油一个月都不换。
随后,深圳市罗湖监管分局第一时间现场检查了沃尔玛超市油炸食品用油,经检验,油品方面没有问题。
就在案件还在进一步的侦查时,这位举报东家的员工,却意外的被沃尔玛解聘了。
记者了解到,沃尔玛对举报人的解聘理由是,因为他们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同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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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胡先生在接受天下公司记者刘楠采访时表示,他对沃尔玛公司的作法十分不解,并要求沃尔玛公司做出赔偿。
胡先生:想让他赔偿就算了。
记者:赔偿的数额大致上有想法吗?
胡先生:应该是按劳动法,是一年赔一个月还是二个月不清楚。
记者:也就是说赔您一二个月工资就算了,是吗?
胡先生:那能有什么办法?我们一个小老百姓难道还要和去他打官司吗、跟上司打官司?
值得一提的是,在胡先生被沃尔玛停职之后,在沃尔玛公司内部流行着一种说法认为,胡先生被辞退,根本原因在于他与上级关系不佳、工作散漫所致,此次曝光是一种报复行为。对于这种说法,胡先生给予坚决反对。
胡先生:我只认得一个理,只要是真的,只要是我自己对得起我良心的,哪怕是任何一种结果,我都无所谓。
目前,胡先生处于失业状态。他告诉经济之声记者,跟沃尔玛闹掰之后,他也曾去其他地方找过工作,但对方一听他的经历,都摇头,谁都不敢要他了。
胡先生:前几天面试,都准备签合同了。我准备签约的那家公司突然说,不好意思,我们公司已经招满了,把我签的合同都收起来。还有上个月在麦当劳打工也是,刚上了几天,麦当劳经理在网上看到我的新闻,问我“这是不是你”啊?我说是啊,他说要不这样吧,你停一段时间好不好,以后我们再打电话通知你。但到现在还是没有接到他电话。
为了保证举报信息的可信度,有关部门常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然而,由于缺少保护举报人的法律和机构,本是揭开安全黑洞的打假“斗士”,却成了违反企业“家规”的“内鬼”,这在反腐和食品安全等领域,都是不少举报人曾面对的尴尬局面。
比如说,李先生2010年曾举报江苏淮安市地税系统干部陈某某滥用职权等问题,然而他举报的问题不仅没有被彻查,反而却被免去了职务,还被要求写下保证书不再举报。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保护“举报人”。但全国各地正在进行举报人保护的探索,如江苏检察机关细化举报工作人员责任,严防失泄密问题发生;安徽推行对举报人实行一对一联系……
律师包华强调,应该加快对“举报人”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
包华:从法学理论角度上来讲,对于任何一个举报人,尤其是实名举报,相关的权利是要进行保护的。从制度层面上来说,实际上就是说要形成一个多数人都能够进行参与、进行监督、声明、公示告知这项制度,所以这参与其中的任何一个人,他可能都是代表不特定的多数公众,要对他的举报进行保障,比如说个人隐私、包括它的奖励这些方面都是要有的。
据介绍,美国、日本等地,早以立法的形式将举报人纳入证人保护范畴,严格对举报者信息保密,不能泄露举报者任何个人信息,对泄露者施以重刑。如在香港,如果因泄密造成举报人安全遭受威胁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被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