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月,从40多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88名,其中,10年以上逃犯11名——这是公安部“2014猎狐”专项行动的战果,也是境外反腐的成就。这传递的信息很明确:反腐无国界,境外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避罪天堂”,天涯海角,有逃必追。
<iframe id="ac_im86_1807" name="ac_im86_1807" src="http://me.afp.chinanews.com/a.htm?pv=1&sp=1807,1,250,300,0,0,1,9" width="300" height="250" frameborder="0" marginwidth="0" marginheight="0" scrolling="no" allowtransparency="true" ></iframe> |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类犯罪也逐渐增多。由于我们和欧美许多国家之间没有引渡协议,加之国家之间的律法差异,不少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至境外,以逃脱法律制裁。换一个身份,甚至换“一张脸”,在异国他乡展开另一种人生,逍遥法外,成为许多逃犯的梦想。
公安部“猎狐”行动,主动出击、创新战法、坚持缉捕与劝返同步开展,不仅取得境外追逃工作新突破,也必然形成巨大的震慑力,无论是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还是其他贪官,都将闻风丧胆、惶恐难安。
其实,从“打虎”到“猎狐”,中国的系列反腐、境外追逃行动,显然不会是一场过境风暴。有心人应该不难注意到,巡视、举报、追逃之外,伴随众多高级官员相继落马、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伏法的,是诸多致力于“扎紧篱笆”、“将权力关进笼子”、“深化国际警务合作”的政策和举措,这些政策、举措均指向一个目标——反腐、抓逃制度化和常态化。
比如,改革官员任用制度。今年初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先把任用工作条例》就明确,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等六类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中国不动产登记条例》正公开征求意见,即将出台。比如,加快与其他国家合作,签订引渡条约,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广泛建立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等等。今年3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整合成立国际合作局,即是剑指切断贪官外逃之路。
境内筑堤、境外织网,如此下大力气的反腐、抓逃,不仅仅是为了抓几个贪官和经济罪犯,肃清官场,整顿吏治,彰明法律,其根本目的是在于打破旧的利益格局羁绊,除却旧有痼疾,建立起有利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型社会治理体系。我们看见,反腐败铁拳落下之时,司法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企央企薪酬制度改革、高考制度改革等等,触动深层利益格局的改革亦在同步推进,改革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反腐、抓逃是中国变革、发展的内在需求,新一届领导集体致力将中国引向“复兴之路”,反腐、抓逃自然不会限于扬扬止沸,而是要有腐必除、有逃必抓、釜底抽薪。
事实上,一个试图建立起公平市场和法治社会的巨大经济体,它的文明进步必然影响着周边区域甚至世界,这个“利好”就是中国与世界广泛合作的基点。怀有侥幸心理的贪腐者、在逃犯恐怕应该关注这样的一些信息。今年8月中旬,中国监察部作为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工作组2014年的轮值东道主,与印尼、美国等经济体反腐败机构共同倡导,推动成立了反腐败执法合作网。该机构旨在加强以追逃追赃为重点的个案合作、经验分享和能力建设,秘书处设在中国,美国担任联合主席。
读懂今天中国反腐、抓逃背后深刻的政治意义,就能深切理解从“打虎”到“猎狐”这一系列反腐、追逃行动。在此劝告犯罪嫌疑人,外逃绝不是出路;而对那些隐姓埋名、潜伏于海外的贪腐者、经济犯而言,避罪天堂已不在,天涯无路莫如早自首。(郝 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