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湖北省、广东省发文提升纪委书记排序后,平谷区率先在本市出台规定,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在同级党委中一般排在副书记之后。北京市纪委昨天发布的消息中称,该区同时要求,纪检组长的排序也在平谷区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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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纪委书记不承担其他业务
平谷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平谷区关于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在领导班子中排序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明确规定,乡镇纪委书记在同级党委中一般排在副书记之后;区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党政领导班子中按下列原则排序:主要负责人由区级领导担任的,一般排在第一副职之后;配备有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副书记的,排在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副书记之后;未设党委、党组、总支(支部)或者没有配备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副书记的,排在党政正职之后。
《意见》同时指出,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要专司其职,不承担所在单位其它业务分工。
提升排序目的在聚焦执纪问责
昨天,记者查询平谷区政府网站发现,在区委领导信息一栏中,负责纪律检查工作,兼任区纪委书记的平谷区委常委武克,排在区委书记、两名区委副书记之后,位列第四。同时,在七位常委中,排在第一位。
与之相对照,记者查询本市多个区县委的领导排序各不相同,朝阳区委、通州区委负责纪委工作的常委排在第七位,密云区负责纪委工作的常委排在第五位,而海淀区则排在第八位。此外,记者了解到,在一些区直属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的纪检组长排名通常在副职之后,多处于末位。
平谷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明确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靠前排序和分工,主要是基于三个目的:首先,在机制体制上形成有效保证,凸显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性;同时,让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实际工作中能保持相对的独立性,更好地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业;此外,可进一步强化监督地位和作用,促进监督责任的落实。
明确排序分工是职责正常回归
记者发现,对于湖北、广东两省提升纪委书记排序,反腐专家多持肯定意见,认为排序新规意味着纪委书记的排名将从论“资”排辈转向论“职”排位,使纪委书记政治地位相应提高,在党内有了更大的发言权。同时,纪委书记专职,将会把所有的工作重心都放在纪检工作中来,加大对于腐败和贪污的查处力度。
此外,也有舆论表示,提升纪委书记排名是地方落实中央纪检体制改革的第一步,虽然更多释放的是一种符号意义,但足以彰显各级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但是,明确纪委书记排序、分工,是纪检部门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的正常回归,需明白调整的是职务位置,而不是个人的官位,谨防“官本位”思想影响纪检工作的开展。(记者孙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