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浙江省纪委对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丁铧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丁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审理、执行等方面,为有关案件当事人、相关人、请托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
丁铧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丁铧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浙江省纪委)
丁铧简历
丁铧,男,汉族,1958年2月生,浙江义乌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
历任金华市农业药械厂工人;金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法警、书记员;杭州大学法律系学生;金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正科级);磐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庭长;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正处级);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4年9月,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原标题:浙江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丁铧被开除党籍)
(编辑:SN022)文章关键词: 浙江台州中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