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对伊力哈木·土赫提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分裂国家罪判处伊力哈木·土赫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庭审理查明,长期以来,伊力哈木·土赫提以“维吾尔在线”网站为平台,利用其大学教师身份,通过授课活动传播民族分裂思想,蛊惑、拉拢、胁迫部分少数民族学生加入该网站,形成了以伊力哈木·土赫提为首要分子的分裂国家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在伊力哈木?土赫提的领导下,以分裂国家为目的,组织、策划、实施了一系列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
被告人伊力哈木·土赫提为达到其分裂国家、寻求新疆独立的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撰写、编辑、翻译、转载百余篇分裂国家内容的文章,大肆传播分裂思想,恶意攻击国家的民族、宗教、经济、计划生育等政策及措施;歪曲2013年巴楚县“4·23”、北京“10·28”等暴恐案件的起因、杜撰中央民族大学发生汉族学生群殴维吾尔族学生事件,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对立,为涉疆暴恐案件制造借口,鼓动暴力行为;与境外机构、个人勾连,恶意炒作涉疆问题和案(事)件,企图将新疆问题国际化,并杜撰社会问卷调查报告,以虚假数据伪造支持独立和“高度自治”的虚假民意。
法庭依据经查证属实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电子证据及视听资料等认定上述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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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亲属、辩护律师及各界群众等旁听了宣判。(记者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