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喀什9月24日电 (记者 朱景朝 张胜开)近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新疆莎车县7月28日严重暴恐案件、7月30日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伊玛目居玛·塔伊尔大毛拉被害案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莎车县艾力西湖镇党委书记阴龙,艾力西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阿不力米提·阿不都拉被撤职,同时任命在“7·28”案件中及时发现不良苗头并第一时间报告,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表现突出的艾力西湖镇原人大主席肉孜尼亚孜·玉素音同志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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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自9月12日起,肉孜尼亚孜·玉素音已经代行镇长职务开展工作,22日、23日,他在艾力西湖镇亚喀塔木村与群众交谈谈心,了解群众急需解决的困难,引导群众远离非法宗教。
肉孜尼亚孜·玉素音23日告诉中新网记者,“以前正面宣传力度不够让非法宗教有机可乘导致“7·28”暴恐案件的发生,这些暴恐分子给我们维吾尔族脸上抹黑,我要加大宣讲力度,这也是我今后的工作重点,要引导群众消除宗教极端思想,明辨是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