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王岐山同志多次指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落实“两个责任”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法宝和“牛鼻子”,各级党委、纪委必须以更加强烈的担当精神,把“两个责任”履行好、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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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各级党委、纪委必须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力度和目标,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落实“两个责任”的清醒人、明白人。
清醒认识党中央抓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雷霆之势反腐肃贪、惩治腐败,这种决心和力度前所未有。一方面,因为腐败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容,当前腐败蔓延的态势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另一方面,因为腐败问题根深蒂固、盘根错节,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复杂,用一般的措施和力度难以解决问题,必须下猛药、出重拳。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坚决抵制反腐败“过头论”、“刮风论”等错误思想,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远战略目标。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实现廉洁政治的重要途径和必然要求,建设廉洁政治则是反腐败斗争的长远战略目标。只有明确了这个目标,反腐败斗争的方向才能更加明确,才能指导我们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大的气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能更加彰显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定政治决心。腐败问题顽固复杂,反腐败斗争注定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我们要树立腐败毒瘤一日不除,反腐之战一日不停的坚定决心,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好长期作战、长期反腐的斗争准备,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清醒认识加强反腐败斗争是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的“卫冕之战”。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反对腐败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加强反腐败斗争是形势所迫、职责所系、执政所需、群众所盼。只有严厉反腐败,只有坚决铲除腐败,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才能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才能不断增强党的生命力、战斗力。反腐败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党能否长期执政的“卫冕之战”。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败斗争只能成功,不许失败;只能继续深入,不能半途而废。否则,党将丧失公信力,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
坚决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效的决定性因素和总根子。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做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党委书记要担负起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委主要负责人,是一把手,是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具有唯一性。“唯一性”不是强调党委书记的权力第一大,而是指责任第一大、职责第一重。第一是没人能替代的,第一是不能够转移于他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首先要问责的是党委书记,党委书记要负首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之责、学习教育之责、监督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以上率下之责和为纪检监察机关撑腰壮胆之责。
落实主体责任要纲举目张。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主体责任串联到一起就形成一个系统,形成一张网。我们各级党委政府都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张大网中的一个网眼、一个目。中央纲举,我们就要目张。网一旦张开,哪里的目没有张开,没有发挥作用,出现了漏网之鱼,就会一目了然,非常清楚。各级党委和主要负责人一定要切实履行张目之责,落实主体责任,织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天罗地网,让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无处遁形。
落实检验主体责任成效的倒查机制。主体责任落实如何,要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如果一个地方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而得不到有效整治,腐败案件频发,说明当地党委和主要领导没有尽到主体责任,就要进行倒查追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党委主要负责人“真挂钩”、“硬挂钩”,而不是隔岸观火、绕弯不管,逼着把自己摆进去,在其位,谋其政,不让党委的“责任田”成为“撂荒地”,“歉收”也不行。
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各级纪委是执行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强化职责意识,勇于担当、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责任。
要强化纪委对同级党委(党组)的监督责任。纪检工作实行双重领导体制,既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又接受上级纪委的领导。这种制度安排,就是要纪委与党委之间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互相制衡,从体制机制上构建起反腐倡廉的坚固屏障。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必须硬起来、挺直腰板、理直气壮。纪委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必须建立规范的备案制和相应的程序管理机制,做到运行有序、管理有责、监督有据。如果纪委的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和履行好,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也要对其追责问责。
要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落实“三转”任务,要与中央要求紧跟、赶趟、对表、调校,坚决执行、不打折扣。推进“三转”,不是一般性的机构、编制、职能调整,而是一项政治任务,不容研究、不容讨论,要做的就是照办落实。转职能,就要回归纪委应有的功能定位,焦聚职能、专一履职、突出主业。转方式,就要拓宽廉政教育渠道、改进办案方法、创新监督措施、加强巡视工作、完善制度建设,实现纪检工作的升级增效。转作风,就要围绕“严、细、深、实”的总要求,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反腐“铁军”。
党委(党组)要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党委对一切工作负总责,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是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纪委的监督责任在履行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障碍,执行不好,就是同级党委主体责任没有尽到的表现。各级党委(党组)要全力支持纪委在抓作风建设上的执纪问责力度,在惩治腐败上的查办案件力度,在反腐败体制机制上的改革创新力度,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上的落实和推进力度,全方位地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关键在行动
能否把“两个责任”落实好,是检验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原则的试金石。各级党委、纪委必须把落实“两个责任”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成效上。
在预防腐败上抓落实、见成效。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让反腐教育入脑入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引导每一名党员干部从思想源头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要创新巡视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将“四个着力”作为巡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常规巡视和机动巡视相结合的办法,尽快实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巡视工作全覆盖,坚持哪里问题集中就巡视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视谁,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要创新预防腐败工作的新机制新办法,建立健全并大力实施约谈、函询、廉政提醒等制度,多做“抓早抓小”的工作,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在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上抓落实、见成效。查办案件是反腐败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既是治标也是治本,极为重要。要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反对腐败,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压缩腐败分子侥幸生存的空间,截断腐败分子漏网逃脱的后路。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坚持大病大治、重病重医,下猛药、出重拳,形成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雷霆之势。对涉及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要进行彻底清理、分类处置,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处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的党员干部要重点查处,坚决杜绝“边腐边升、边升边腐”的恶性怪圈。
在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上抓落实、见成效。《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给出了新形势下推进纪检体制改革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准确、有序、协调地推进改革。要从具体问题抓起,对中央有明确要求、条件基本具备、现实需求强烈的具体改革事项,坚决改起来,力求尽快取得实效。要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循序渐进、稳扎稳打的原则,以钉钉子精神逐项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以改革的成效为从严治党、标本兼治注入强大动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湖北省委书记 李鸿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