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5日电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罗黎明今日介绍关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规划。他表示,到2013年底,2119个村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179元,比2010年增长47%。
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来,国家编制实施了“十一五”、“十二五”《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兴边富民行动规划》和《少数民族事业规划》三个国家级规划。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发布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罗黎明介绍民族工作三个国家级专项规划实施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罗黎明表示,到2013年底,2119个村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179元,比2010年增长47%。经过多年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发生了明显变化,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日益改善,增收渠道不断拓宽,社会事业协调并进,少数民族群众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罗黎明指出,尤其是有一些人口较少民族,如京族、赫哲族、高山族、锡伯族等的聚居村人均收入超过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他们的发展水平在各少数民族中是靠前领先的。其他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水平与自身相比也都有很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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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2011-2014年中央共安排专项资金51.75亿元,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社会发展等各类项目7000多个。据初步统计,2011—2013年,2119个村累计新增和改扩建乡村公路里程24000多公里,新修农田水利设施1万多处,新修村卫生室和文化室面积18.5万平方米,新增经济林果面积17.3万亩,新增人工改良草场及草料地面积83.9万亩,到村入户项目直接覆盖的农牧民有60万户、250万人(次)。
关于“十二五”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罗黎明提出,主要是针对总人口在30万以下的28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进行扶持,扶持重点集中在2119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规划按照“国家扶持、省负总责、地县落实、整村推进”的方针,重点围绕使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2015年达到通油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信息(电话、宽带)、通沼气(清洁能源),有安全饮用水、有安居房、有卫生厕所、有高产稳定基本农田(草场、经济林地、养殖水面)或增收产业、有学前教育、有卫生室、有文化室和农家书屋、有体育健身和民族文化活动场地、有办公场所、有农家超市(便利店)和农资放心店等“五通十有”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