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5日电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罗黎明今日表示,中国少数民族事业规划实施以来,从2010年至2013年,民族八省区GDP从4.2万亿元增加到6.4万亿元,人均GDP从22196元增加到33711元。
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来,国家编制实施了“十一五”、“十二五”《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兴边富民行动规划》和《少数民族事业规划》三个国家级规划。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发布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罗黎明介绍民族工作三个国家级专项规划实施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罗黎明介绍到,关于中国少数民族事业规划,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少数民族事业规划着重从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入手,提出了促进经济发展、加快社会事业、繁荣民族文化、巩固民族团结、加强人才队伍、完善政策法规、扩大对外交流、构建服务体系等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罗黎明称,规划实施以来,国务院各部门、各地区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一五”以来,中央累计安排民族八省区各类转移支付资金5.3万亿元,有力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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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黎明还表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制定贯彻落实规划的实施意见或相关规划,并注重与本地区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有力推动了规划的全面实施,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2010年至2013年,民族八省区GDP从4.2万亿元增加到6.4万亿元,人均GDP从22196元增加到33711元,财政收入从1.1万亿元增加到2万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4236元增加到6579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从15926元增加到22699元。
从总体上看,罗黎明提出,少数民族事业规划实施以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保持了快速发展,民生得到不断改善,特别是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生态逐渐恢复总体向好,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壮大,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增强了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