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对广西这个边疆少数民族自治区来说,做好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团结,直接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广西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省区。在23.67万平方公里的八桂大地上,生活着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水、彝、仡佬12个世居民族和其他44个民族成分。2013年底,全区总人口5282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37.9%,壮族人口占32.2%。全区现有12个民族自治县、59个民族乡。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广西始终把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坚守,作为工作接力棒来代代相传,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各族人民共同谱写了民族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稳定、边疆巩固安宁的美丽壮歌。
坚持不懈地加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教育各族干部群众增强中华民族认同感,引导各族群众互尊互信、互学互帮,互相尊重彼此的传统文化、生活习俗和宗教信仰,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持续开展“和谐壮乡、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极大地增强了各族群众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坚定性,使“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紧紧扭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我区大力实施“双核驱动”战略,优先发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加快发展西江经济带,促进桂西资源富集区提质增效,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近3年来,民族人口占50%以上的53个少数民族聚居县(市、区)中,GDP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超过一半,财政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有2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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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基础。2011、2012和2013年民生投入分别达到1926亿元、2273亿元和2402亿元。通过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以及为民办实事工程等,大力发展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极大地改善了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大力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人才,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人才基础。制定实施少数民族人才开发规划,坚持“大力培养、大胆选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着力培养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的少数民族干部和急需专业人才。目前,广西县市级领导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占48.8%。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人才已经成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倡导者、维护者、促进者,成为广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力量。
民族事业持续发展、各民族和睦相处,为广西带来了巨大的“政策红利”“发展红利”“改革红利”和“稳定红利”,为全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边疆安宁创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重要保证。今日广西,已成为多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美好家园。实践证明,我们党的民族政策是推动民族地区繁荣发展的伟大创举,我们国家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人类历史上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民族关系的伟大创举。
民族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工作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不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前进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极大地凝聚了党心民心,激发了全国各族人民为“中国梦”共同奋斗的豪情壮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民族地区是首要;确保边疆巩固安宁,民族地区是关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地区是重点;奋力实现伟大“中国梦”,民族地区责无旁贷。当前,随着国家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大沿边开放开发、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实施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推进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广西的区位优势、生态优势、政策优势、后发优势进一步凸显,这些都为我们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各民族团结进步是广西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的力量所在、希望所在。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民族团结和谐的大好局面,以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为目标,毫不动摇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毫不动摇地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毫不动摇地维护民族关系团结和谐,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生活得更加幸福美好,不断谱写祖国南疆繁荣发展的新篇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彭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