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潘珊菊) 针对韩国媒体报道中国渔船船长被韩国海警开枪射击身亡一事,外交部发言人洪磊昨日回应,中方对韩方采取暴力执法行为导致中国渔民死亡表示强烈不满,中国外交部已向韩方提出严正交涉,敦促韩方严肃、认真、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据韩联社报道,中国一艘80吨级拖网渔船,当地时间10日上午8时30分左右,在韩国“全罗北道”海域,遭到韩国海警盘查。因为据称渔船船长激烈反抗,韩国海警向他开枪。他被送往医院后,最终不治身亡。
韩国海警方面称,中国渔船“鲁荣渔50987号”,当时在全罗北道扶安郡旺嶝岛以西144公里的韩国海域,非法捕鱼。韩国海警对船上的渔民进行了盘查。渔船船长在事发当时,激烈抵抗海警的盘查,海警因此用“K5手枪”对他开枪,发射8枚实弹。船长其后被直升机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但不治身亡。
昨日,洪磊证实称,10月10日,韩国海警在对中国“鲁荣渔50987号”渔船执法时,向中国渔民开枪,导致船长宋厚模死亡。中方对韩方采取这一暴力执法行为导致中国渔民死亡感到十分震惊,并表示强烈不满,要求韩方立即认真彻查事件,严肃处理责任人,向中方及时通报有关调查和处理结果。
洪磊介绍,事发后,中国驻韩国使领馆立即向韩方提出交涉,并派领事官员前往事发地核实了解情况,处理这一事件。外交部领事司负责人已向韩国驻华使馆提出严正交涉。
“外交部和中国驻韩国使领馆将继续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敦促韩方严肃、认真、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洪磊说。
■马上就访
暴力执法违反国际惯例
京华时报讯(记者黄海蕾)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学者王晓鹏表示,各个国家在海上执法的力量不同,有的是不配备武器的行政执法力量,有的则是海警、军队等执法力量,配有武器。韩国是享有警察权的海警执法,可以配备枪支。但不管是哪种力量执法,按照国际惯例都不允许暴力执法,对渔民使用暴力更是违反国际公德的,即使有渔民发生侵渔行为也不能动用武力。
针对韩国海警枪击我渔民事件,王晓鹏认为,首先要对于事发海域的性质进行界定,根据韩媒体报道的全罗北道旺嶝岛以西144公里的位置,显然不是在韩国领海内,中韩尚没有进行专属经济区划界,在相关海域内,韩国海警以国内法进行执法是不妥当的。
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刘楠来也认为,两国未划定经济专属区,但200海里以内是各国专属经济管辖区,当然各国之间的200海里会有重叠,中韩双方没有划定界限,说明部分海域还有争议。各国可以在争议经济区内进行执法,但很容易发生问题,出现问题后需要外交部门进行解决。
刘楠来表示,按照国际惯例,即便有外国渔民进入自己认定的专属经济区,一般也不能使用武器等暴力执法行为。除非渔民的行为可能会危及到执法人员的生命时。所以,这件事情需要中韩两方的领事部门进行具体调查,根据情况判断韩方是否存在过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