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6日电 国务院今日公布《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巡视员欧鸿解读时指出,《指导意见》提出,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创新投资运营机制,积极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目前,发改委正在研究起草推进PPP的指导意见,将于近期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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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和加快推进粮食水利、交通、生态环保、健康养老等重大工程建设的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司司长费志荣、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巡视员欧鸿等回答记者提问。
欧鸿指出,《指导意见》的重要特色就是突出重点、针对性强。《指导意见》针对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设施、交通、能源设施、信息和民用空间设施、社会事业等七个重点领域提出了吸引社会投资的政策措施。
对于选择这七个重点领域的原因,欧鸿指出,主要考虑是:首先,这些领域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发展还不够充分,进入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障碍,社会呼声比较高。其次,这些领域大多是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也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加快推进的重点建设任务。第三,按照国务院部署,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各地区正在加快推进七大类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指导意见》选择的这些领域与重大工程基本对应。
欧鸿称,《指导意见》的创新方面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包括市场准入、投资运营机制、政府投资方式、融资方式和渠道、价格形成机制等。
一是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创造平等投资机会。《指导意见》在一些重点领域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向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敞开大门。
二是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创新吸引社会资本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有利于将政府的政策意图与社会资本的管理效率有机结合,推动各类资本相互融合、优势互补。《指导意见》提出,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创新投资运营机制,积极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目前,发改委正在研究起草推进PPP的指导意见,将于近期印发。
三是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发挥引导带动作用。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有利于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方向,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带动作用。《指导意见》提出,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公益性和基础性建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根据项目情况,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
四是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为社会资本提供更好的融资服务,是发挥社会资本作用的重要保障。《指导意见》在信贷服务、担保、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债权融资等方面多措并举,丰富社会资本的融资方式和渠道。
五是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为了保障项目盈利能力,稳定社会投资预期,为社会资本进入创造条件,需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指导意见》对水利、市政基础设施、能源、社会事业等领域价格提出了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