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宁11月26日电 (钟建珊)广西近11年来自然湿地遭受破坏的数字竟达12.78万公顷,这大概相当于五分之二个鄱阳湖面积。
广西林业厅26日提供的数据显示,广西近海与海岸湿地遭破坏严重,自然湿地已由2000年的56.75万公顷,锐减为2011年的43.97万公顷,11年间净减12.78万公顷,减少了22.5%。年均减少1.16万公顷,年均减少的面积相当于7个香港米埔湿地。
广西林业厅提供的这份资料,详细地介绍了广西湿地遭受破坏的情况。桂林会仙湿地自50年代起,从约25平方公里减少到2008年的7平方公里,18平方公里的自然湿地在50多年的时间里完全消失。
在广西首府南宁市,湿地遭受破坏的情况亦较为严重。由于城市的快速扩张,从1960年至2011年,南宁市城建区及周边范围内,自然湿地由7900公顷减少到6200公顷,减少了170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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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位于东亚-大洋洲候鸟迁徙路线上,处于西太平洋候鸟迁徙圈内,是候鸟迁徙的重要中间停歇地。若广西湿地锐减情况持续恶化,将危及候鸟迁徙安全。
广西湿地保护问题已引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重视。今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草案)》,采取以法规规范形势管理湿地。此保护条例一经审定出台,将成为广西首个湿地保护专门规范。
25日至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南宁召开。本次会议,将针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第三稿进行审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