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日从宁夏物价局获悉,为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发挥市场决定作用,宁夏下放了5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其中放开53项,下放市县管理6项。在放开商品中,首次涉及食盐的零售价格。
据了解,宁夏此次放开的53项中有22项为国家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31项为自治区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共涉及五大类。其中商品类7项、公用事业类3项、公益性服务类5项、专业服务类37项、房地产类1项。
宁夏此次放开的31项价格及收费项目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具体包括:食盐零售价格;药品价格;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和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民爆器材价格;3项教育、培训收费;14项竞争性专业服务收费;4项铁路、民航、邮政延伸服务收费和5项专业服务收费等。
而授权市、县人民政府管理的6项价格及收费项目则包括:天然气销售价格及市内短途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区内4A级及以下和辖区内依托国家自然、历史文化投资兴建的公益性景区门票价格,景区内垄断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银川市城市供水、再生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和汽车站旅客站务费等。
自治区物价局综合调控处副处长贺志勤说,对放开价格的商品和服务,物价部门要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分析,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不断完善价格法规和制度,真正实现“放得开、管得好”。(记者于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