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4月2日电 (赵凛松罗云鹏)“不得请假,不准找人代写发言材料,不准代写学习体会,不准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不准让秘书等工作人员陪读,手机全部上交封存……”,这是近日青海省依法治省培训班的学习“规矩”,多条明确的“不准”让参加首批领导干部依法治省培训班的学员印象深刻。
<iframe id="ac_im86_1807" name="ac_im86_1807" src="http://me.afp.chinanews.com/a.htm?pv=1&sp=1807,1,250,300,0,0,1,9" width="300" height="250" frameborder="0" marginwidth="0" marginheight="0" scrolling="no" allowtransparency="true" ></iframe> |
3月30日至4月1日,青海“全省领导干部依法治省培训班”正式开班,该省259名领导干部(含24名省级干部)进行为期3天的集中、系统学习和讨论。整个培训过程不走过场,参加培训的领导干部感触很深。1日下午2点45分,包括青海省委书记骆惠宁和省长郝鹏在内的259名领导干部均参加了考试。
“和以往的培训不同,这次培训没有教师,以集中自学为主,还增加了考试的环节,这几天所有的领导干部都安安静静坐在那里自学。”青海省委党校副校长陈玮说,“参加分组讨论的时候,省长郝鹏也主动上交了手机。”
据陈玮介绍,此次培训对象不仅有省委中心组成员,还有各单位管事、拿事的“一把手”或部门实职干部。
藏族干部华旦是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县长,他告诉中新网记者,以前的培训学习从未感觉到如此的扎实,无论治省、治州、治县都应树立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基层工作中更要提高自身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州委书记张文魁表示,三天的集中学习也是给我们领导干部释放信号,要用法治思维、法治的方式替代长期形成的思维定势,警醒我们推进法治建设中,不仅要明确自己是执行者和实践者,更重要的是需明确自己是示范者。
“在推行依法治省的进程中,要确立执法主体、程序正义、行为规范和机制健全”,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进京认为,当前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对于医药卫生领域而言,青海作为中国四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在深化改革的同时还要坚持法治。
青海省委书记骆惠宁在开班仪式上指出,全面依法治省,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骆惠宁说,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一定要警醒起来。他指出,要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行使,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党规党纪底线不可触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做党纪国法的“明白人”。
陈玮对中新网记者说:“青海民族地区法治现状既存在共性,又有特殊性,通过培训将在领导干部中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使之形成习惯,自省自励,发挥领导干部在依法治省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让领导干部成为党纪国法的‘明白人’。”
据了解,该省将分3期对全省699名领导干部进行培训,全部培训将于4月中旬以前结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