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30日电 据司法部网站消息,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日前就《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意见》要求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近期,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意见》。日前,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就《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以下为司法部网站公布的答问全文:
记者: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背景和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在推进“四个全面”的新形势下,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起点上。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创新局面、取得新发展,必须紧抓机遇,乘势而上,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改革发展。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为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按照中央有关部署要求,司法部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意见》稿。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意见》稿,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意见》。《意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是指导我国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必将推动我国法律援助工作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意见》的出台是贯彻中央关于法律援助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注重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李克强总理强调,要下决心把困难群体的问题解决好,把底兜住,确保有困难的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要重点保障基本民生,编织一张覆盖全民的保障民生的基本安全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对加大法律援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中央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任务进行部署。《意见》的制定出台体现了中央要求,切实有效地贯彻执行了中央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决策部署。
《意见》的出台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法律援助落实“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切实保障基本人权,有效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意见》立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从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等方面提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政策措施,着力破解影响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对于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推进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的出台是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作用的客观要求。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困难群众提供涉及就业、就学、就医等民生事项的法律服务,帮助他们及时有效地解决涉及基本生存、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促进他们安居乐业。
《意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实际需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于为更多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从扩大援助范围、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
《意见》的出台是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的迫切要求。近年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服务广大困难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与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相比,法律援助工作还存在制度不够完善、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援助范围亟待扩大等问题,需要切实加以解决。《意见》的出台,有利于从制度上解决法律援助工作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对于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请问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总的考虑是什么?
答: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健全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落实政府责任,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援助质量,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意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对法律援助事业的要求,在总结自身工作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明确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回应民生诉求,扩大援助范围,提高援助质量,为更多困难群众提供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二是促进公平正义。把公平正义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依法履行职责,使符合条件的公民都能获得法律援助,保障公民平等享受法律保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推进改革创新。立足基本国情,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律,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