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党组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巡视工作新部署新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全力推进巡视工作,对28个单位进行巡视(回访),基本完成了第二轮巡视全覆盖,有效发挥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用,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通过突出监督重点,聚焦主责主业,使巡视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威慑力。2013年以来,巡视组发现问题的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共发现并移交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50多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5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问题12件。根据巡视移交线索,立案调查8名厅、处、科级干部,对28名厅级、处级、科级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落实责任,领导有力。制定实施《海关总署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十八大以来,党组书记于广洲主持召开6次领导小组会议,就巡视工作作出批示20多次。驻署纪检组组长胡玉敏始终把分管巡视工作责任抓在手上。想方设法保障了巡视工作经费和装备。
盯住重点,深挖线索。坚持盯住重点人、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重点人”即直属海关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反映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重要问题线索也了解掌握;对已经调离、退休的干部,对没有在该单位工作过的署管干部,对署机关干部,只要有问题线索的,都深挖严查。“重点领域”即受贿放私、纵容、参与或者庇护走私;利用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权力寻租;利用职权职务影响干扰科技、基建、采购等项目,以及固定资产处置、罚没物品管理等工作,并从中牟利等情况。“重点问题”即领导干部允许、纵容其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贴着海关发财”;违规决策乱要、乱花、乱发钱;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领导干部违规兼职、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裸官”等问题。
畅通渠道,接受监督。总署党组对配合支持巡视工作提出“六个严禁”的纪律要求:严禁打击报复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和行政相对人;严禁拖延或者有保留、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材料;严禁收集巡视组工作动态或者打听巡视组内部信息;严禁统一规定与巡视组谈话的口径;严禁打听干部群众谈话情况和内容;严禁违反纪律规定为巡视组提供额外服务保障,违者一律批评通报、严肃处理。为确保干部群众监督渠道畅通,巡视组在巡前巡中进行广泛动员,公开巡视信访举报渠道,建立被巡视单位党组纪检组支持配合巡视工作机制,营造人人参与巡视监督的良好氛围。
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学习借鉴中央巡视工作新做法新要求,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出发点,坚持实用、管用原则,制定出台涉及巡视组和巡视办工作规程、报告撰写、深入了解、反馈和移交、干部管理、请示报告等方面共14项具体工作制度,有效推进了巡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进程。
严肃整改,抓早抓小。一是实行整改落实“双责任”。明确被巡视单位党组(党委)和总署相关主管部门负主体责任,坚持整改方案、报告不实在就不能通过,整改落实不认真就要追责。明确被巡视单位纪检组(纪委)和巡视组、巡视办负监督责任,对整改措施和报告严格审核,全程跟踪督办,实行台账管理。二是坚持上下联动抓整改落实。十八大以来,巡视组向被巡视单位反馈意见110多条,总署党组提交意见建议9条,向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7条。总署党组对个别存在突出问题多、纪律松弛、作风涣散的领导班子坚决调整,党组书记于广洲、政治部主任胡伟分别与2个直属海关党组进行集体谈话,纪检组长胡玉敏和其他各位署领导对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提醒谈话18次。被巡视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坚持优先研办巡视移交问题,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三是建立“双报告”、“双公开”制度。被巡视单位党组(党委)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党组(党委)书记以个人名义报送有针对性抓好反馈意见落实、做好班子成员相关工作等履职情况报告。巡视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既在被巡视单位公开,又视情向地方党政及有关部门、企业通报。(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