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安11月12日电 (记者 阿琳娜)记者12日从陕西省官方获悉,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孙清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被免职,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日前,陕西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关于孙清云免职的通知》和中纪委《关于给予孙清云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通知》,研究讨论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三严三实”干部的具体措施。
孙清云生于1954年10月,山东陵县人,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普通班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他历任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处级干部,省委办公厅副处级、正处级干部,山东省人才开发中心正处级干部,省政府办公厅正处级干部,省委办公厅正处级干部、副厅级秘书兼秘书一室主任,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国务院办公厅正局级秘书,陕西省西安市委常委、副市长,西安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兼)、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第一副院长(兼)。2015年1月当选政协陕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
中共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省十一届政协委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