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3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近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明确,2016年至2020年,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工作每年按程序进行一次。
根据《考核办法》,2016年至2020年,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工作每年按程序进行一次,主要考核各省(区、市)每自然年度内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的比重。《考核办法》规定了各省(区、市)每年度新增及更换比重的具体数值,其中,北京、上海等10省市的新增及更换比重要求相对较高,2015年至2019年应分别达到40%、50%、60%、70%和80%。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将督促有关城市公交企业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推广计划,购置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并及时投入运营,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城市公交企业将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车辆管理档案与基础台账。
据了解,此前,经国务院批准,三部委于今年5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并于11月6日联合召开了全国城市公交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调整视频会,对加快政策调整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此次公布《考核办法》后,公交行业结构调整步伐将进一步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