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13日电 (记者 刘长忠)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13日披露,中国新《广告法》9月1日正式实施后的第一个月,与新法颁布前比,违法广告数量下降了80%以上,违法广告时长下降了90%以上。
张国华在当日举行的广告监管工作情况通报会上说,监测数据显示,从4月底新《广告法》颁布,到9月1日正式实施,短短4个月时间,违法广告数量下降了近70%,违法广告时长下降了近87%;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后的第一个月,情况进一步好转,与新法颁布前比,违法广告数量下降了80%以上,违法广告时长下降了90%以上。而且,这种好转的趋势还在持续,截至目前掌握的数据,10月份,违法广告数量和时长又有超过50%的下降,新法正式实施以来,违法广告几项主要数据指标已经连续2个月实现50%左右的下降。
张国华同时指出,虽然新《广告法》颁布实施以来,广告市场秩序正日趋规范,但虚假违法广告问题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从目前监管实践看,传统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五大类”虚假违法广告整体上得到有效遏制,但在个别媒体还时有发布;收藏类、招商投资类、酒类、电视购物类等虚假违法广告有所升温,一些新的广告违法形态不断出现,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更加隐蔽,案件查处难度不断加大,互联网广告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广告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他表示,下一步,中国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入贯彻实施新《广告法》,履行广告监管职能,持续保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使广告监管的新形势转化为新常态,维护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促进中国广告业健康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