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目前正在抓紧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将适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总的考虑是,根据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劳动力状况,把握调整的节点和节奏,小步慢走,渐进到位,即每年只会延长几个月的退休年龄,同时提前向社会预告,给公众以心理预期。”
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谭中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人口老龄化是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难题。延迟退休年龄是各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普遍做法。自1989年以来,世界上有170个国家延迟了退休年龄,男、女平均退休年龄都有上升,只有少数国家降低了退休年龄。
人社部负责人表示,我国是目前全球退休年龄最小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
2012年6月,人社部负责人首次明确提出推迟退休年龄已成“趋势”,建议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
据了解,延迟退休的一个重要背景就是我国老龄化问题日渐严重,劳动力供给形势严峻,人口红利急剧下降趋势显著。数据显示,2014年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逾2.12亿人,占总人口比升至15.5%。预计2033年前后,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将翻番,达4亿人。
与此同时,核心劳动力数量却在急剧减少。国家统计局数据表明,2012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首次下降。2012年比2011年净减少345万人,2014年比2013年减少371万人。若无及时必要政策干预,劳动力供给严重不足趋势将持续。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表示,延迟退休政策的直接依据是长期人口少子化导致年轻劳动力供应不足,人口老龄化又导致退休人口增多,养老金支付压力增大。
对于“小步慢走,渐进到位”,谭中和认为,这是国外提高法定退休年龄的普遍做法,即用较长的时间来逐步达到提高法定退休年龄的目标。尽管节奏有快有慢,但总体上是逐步推进。我国也应参照每年延迟几个月的办法,用较长的时期逐步达到目标。适合从目前退休年龄较低的群体(如女职工)起步。
谭中和认为,延迟退休的方案需要“提前谋划”。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政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案制定、舆论宣传、沟通协调、公布方案、应急预案、择机实施、评估反馈、修正完善等多个环节,应尽早规划具体方案,综合考虑劳动力供求和老龄化程度等因素,兼顾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城乡居民的情况,择机实施。
同时,还应考虑部分特殊群体,如工作和生活在自然条件艰苦地区预期寿命较低的人群,可考虑有差别的政策。
记者了解到,对于延迟退休,当前公众关注焦点集中于担忧延迟退休后养老金推迟发放,影响退休后福利。李忠说,2014年以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当期养老金支出大于基金征缴收入的省份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养老金待遇水平连续上调,基金支出增加;人口老龄化效应逐步显现,参保人员中退休人数增速高于缴费人数;部分地区抚养比较高,负担较重。
不过,从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支出情况看,今年前10个月,全国基金总收入超过总支出2100多亿元,绝大多数省份基金累计结余额都超过8个月以上的基金支付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能够确保当期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目前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渠道中,财政补助是一个重要方面。对于少数历史欠账较多、基金支付能力较弱的老工业基地省份,将继续加大中央财政补助力度。
李忠说,下一步将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多措并举增强基金的支撑能力。一是继续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强化基金稽核征缴,不断提高参保缴费率。二是提高统筹层次,实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按照社会保险大数法则,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余缺、分散风险,增强基金的共济能力。三是进一步拓宽基金筹资渠道,启动实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推动基金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投资。四是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五是加快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动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展。
李忠还表示,养老保险基金是群众的“养命钱”,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和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绝对安全始终是第一位要考虑的问题。国家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