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育说,泰国有关部门将与国际刑警组织协调,按照程序让英拉回来。
泰国最高法院27日在被告英拉不在场的情况下,对她涉及的大米收购案进行了宣判。法院认定英拉渎职、纵容腐败等罪名成立,依法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且没有缓刑。
泰国警方28日表示,警方将与国际刑警组织联系或对英拉发出通缉令。目前,警方已在泰国全国发出通缉令。
大米收购案原定8月25日宣判,但当天本该出席的英拉以身体不适为由通过律师宣布不出庭,于是延迟到9月27日。随后泰方经调查,认定有警察协助英拉离境。
大米收购项目是英拉2011年8月上台之初开始实施的一项政策。2014年起,这一以高于市场价格向农民收购大米的政策被批评导致国家财政亏空及大量腐败。2014年5月,泰国宪法法院以滥用职权、违反宪法为由,解除英拉总理职务。不久,泰国军方发动政变,推翻英拉政府。
2015年2月,泰国总检察长办公室向最高法院提起针对英拉的诉讼,指控她任总理期间推动的大米收购项目触犯刑法和反贪污法,造成财政亏空及大量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