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前网络曝光的安徽蚌埠市龙子湖区司法局局长借外出考察学习之机,私带家人随行并违规出境游玩一事,龙子湖区纪委公布了事件最新调查结果及相关处理决定,经查,龙子湖区司法局考察团借考察之机擅自出境游玩属实,多名参与人员被处理。
今年6月,有网民曝光称,安徽蚌埠龙子湖区司法局局长借外出考察学习之机,私带家属随行,在考察期间还擅自出境赴越南游玩,并发布了多张涉事人员出游照片。对此,龙子湖区纪委很快做出回应,表示高度重视网民举报,将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工作,根据核实情况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经过调查,龙子湖区纪委披露称,2012年12月,龙子湖区司法局在赴南京市栖霞区和桂林市司法局的一次学习考察活动中,考察团私带了2名家属随行(费用全程自理),其中1名家属即为龙子湖区司法局局长石某的丈夫、区聘用驾驶员尹某某。
龙子湖区纪委查证,在赴桂林市考察期间,包括2名家属在内的石某一行13人在事前事中事后都没有向区报告出境事宜,分别以普通市民身份办理护照,擅自绕道南宁违规出境到越南游玩,其中从南宁到越南至返回桂林期间的所有费用为个人自理。上述违规行为,局长石某应负主要责任。
对此,龙子湖区纪委决定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司法局局长石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有关部门解除尹某某聘用协议,予以辞退;追缴石某等11人绕道南宁的交通费每人1023元,共11253元。同时,对参与出境越南的其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记者马姝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