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王硕)今年上半年,京津冀区域PM2.5平均浓度为100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PM2.5全年平均浓度106微克/立方米略低,但依然超标两倍多。昨天,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发布了今年上半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但空气质量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仍达到63.6%。
这位负责人表示,与去年同期相比,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措施的陆续落实和气象条件利好影响,74个城市总体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58.7%上升为60.3%,提高1.6个百分点,PM2.5、PM10、SO、CO等污染物浓度均不同程度下降,空气重污染发生的频次、持续的时间和污染的强度均明显降低。其中,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有所改善,13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提高3.2个百分点;长三角区域和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比去年略有下降。
74个城市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9.7%,其中轻度污染占24.1%,中度污染占8.1%,重度污染占5.8%,严重污染占1.7%。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63.6%,其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20.1%,高于74个城市12.6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为PM2.5,其次为PM10。与去年同期相比,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33.2%上升为36.4%,提高3.2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京津冀区域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100微克/立方米、174微克/立方米。6项监测指标中,除O平均浓度上升7.2%,NO平均浓度基本持平外,其他4项污染物浓度均不同程度下降。
(原标题:上半年京津冀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编辑:SN123)文章关键词: 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