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争取一切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的税费政策在南京先行落地,努力把南京打造成长三角地区涉企收费事项最少及收费标准最低城市,营造更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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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的40.9%,上缴税收占全市的40.2%,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市的53.5%,解决了250万人的就业,一批本土企业跻身全国民营企业百强行列。显而易见,民营经济已成全市经济增长的重要依托力量。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南京民营经济比重还低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发展潜力和空间都很大。放手发展民营经济,关键还是做好政府服务,营造良好创新创业创造创优创富环境。按照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既定政策,营造更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把南京打造成长三角涉企收费最低城市就是重要举措之一。
为此,我市已有了明确规定:坚持正税清费,取消各种不合法不合理收费;全面清理涉企收费,凡能取消的坚决取消,争取一切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的税费政策在南京先行落地;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的,按下限标准执行。同时,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执法部门入企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和信用分类监管。严格控制各类入企检查,原则上实行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统一检查,不得重复或多头检查。有关部门要吃透法规和政策,明确政策责任主体,细化操作流程,解放思想、创新举措,真正破除各种障碍壁垒,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政策落实督查,杜绝“中梗阻”现象,杜绝权力寻租行为。
为营造更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打造长三角涉企收费最低城市,南京还开出了“5张权力清单”:全面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行政权力清单、投资审批“负面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这其实是一场以“清权、确权、配权、晒权、制权”为核心的自我革命,各级各部门要以对南京负责精神“勇于革自己的命”,界定清楚每个职能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切实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充分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营造民营经济发展更优环境,努力开创南京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