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4日起审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人员密集、青少年集中活动的室外区域将禁止吸烟,审议情况25日将进行网络直播。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方来英在对《条例(草案)》作说明时指出,“《条例(草案)》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参考《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调整了禁止吸烟场所的范围。部分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也禁止吸烟,主要是一些人员密集、青少年集中活动的区域。”
室外禁烟场所中与教育相关的包括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高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区。文、体、卫方面则有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等休闲场所,体育、健身场所的训练比赛区和观众席,医疗卫生机构等。
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建议删除《条例(草案)》第十六条“文明吸烟”的提法,改为:“任何人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违法吸烟的应当服从管理,听从劝阻,停止吸烟行为。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应当主动避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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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条例(草案)》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条例(草案)》预计9月份进行二审,有望年底出台并于2015年实施。(记者林苗苗、赵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