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审计厅厅长李健在今天(7月29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作了陕西省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单列“八项规定”等专项审计 涉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去年7月至今年6月底,全省审计机关对8243个单位、项目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涉及省级部门、地市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领导干部,除常规的预算执行、财务收支的审计外,还就地方性政府债务、中央“八项规定”、保障性安居工程、雾霾治理情况等进行了专项审计。
经审计,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52.17亿元,核减工程建设资金64.21亿元;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案件线索53件,移送涉案人员25人,涉及金额3.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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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认为,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财税部门确保收入稳定增长,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财税改革深入推进;各预算执行单位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重点压缩“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全面清理楼堂馆所建设。
但审计发现,仍存在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库、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等问题。
对11个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4个单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
其中,5个单位预算管理不规范1433万元,5个单位非税收入1297万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4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313万元,2个单位滞留专项资金7465万元,6个单位少计固定资产3.09亿元,6个单位未经政府采购购置设备678万元。
对7个省级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
2个单位存在违规收费现象
其中,2个单位违规收费320万元,3个单位少计收入594万元,3个单位学费等收入1243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个单位违规列支62万元,2个单位建设工程超概算2.98亿元,2个单位购置1470万元固定资产未经政府采购。
对3户国有企业的审计
超标发放工资1799万元
发现少计财政补助收入等2.76亿元,挤占成本费用170万元,少计缴各项税费1299万元,超核定基数发放工资1799万元,违规计提企业年金4925万元,滞留财政专项资金1.34亿元。
对3户金融机构的审计
向限制性行业新增贷款
发现违规发放顶名及异地贷款、关联担保贷款,违规向非农户发放农户贷款,存在向限制性行业和产能过程行业发放新增贷款现象,部分信托贷款项目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1781名党政干部和国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
2人被撤职、降级,8人被记处分
查出属领导干部直接责任金额3.61亿元,主管责任金额13.12亿元,领导责任金额19.03亿元。审计后,相关部门根据审计结果给予领导干部撤职、降级处理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
对“三公经费”、会议费的专项审计
个别单位无会议通知列支会议费
发现个别单位占(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违规列支、隐瞒车辆运行费;部分单位公务接待费中列支其他费用。个别单位无会议通知列支会议费,在非政府指定点宾馆召开会议,在会议费中列支其他费用。
对“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专项审计
个别项目搭车建设办公用房
检查的374个楼堂馆所项目中,已停建103个,压缩项目建设规模与标准52个。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项目搭车建设办公用房,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二是部分项目建设面积超过人均控制标准,个别项目被越权审批;三是外租办公用房管理不规范。(记者 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