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审议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底,全省审计机关对8243个单位、项目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査,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52.17亿元,核减工程建设资金64.21亿元;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案件线索53件,移送涉案人员25人,涉及金额3.44亿元。报告认为,2013年度跟踪审计抽査的20个省级行政部门2013年度“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总额较2012年下降44%,但审计仍发现一些问题。
4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313万元
我省对11个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5个单位预算管理不规范1433万元;5个单位非税收入1297万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4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313万元;2个单位滞留专项资金7465万元:6个单位少计固定资产3.09亿元;6个单位未经政府采购购罝设备等678万元。
<iframe id="ac_im86_1807" name="ac_im86_1807" src="http://me.afp.chinanews.com/a.htm?pv=1&sp=1807,1,250,300,0,0,1,9" width="300" height="250" frameborder="0" marginwidth="0" marginheight="0" scrolling="no" allowtransparency="true" ></iframe> |
对7个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2个单位违规收费320万元;3个单位少计收入594万元;3个单位学费等收入1243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个单位违规列支62万元;2个单位建设工程超概算2.98亿元;2个单位购置1470万元固定资产未经政府采购。
去年46个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下降36.22%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省审计厅对全省党政机关的楼堂馆所项目建设和停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总体效果明显。检查的374个楼堂馆所项目中,已停建103个,压缩项目建设规模与标准52个。但还存在个别项目搭车建设办公用房;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部分项目建筑面积超过人均控制标准;个别项目被越权审批等问题。
同时,省审计厅对46个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以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13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总额较2012年下降36.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下降17.47%,车辆运行维护费下降9.04%、车辆购置费下降56.52%,公务接待费下降54.46%;会议费下降49.8%。但个别单位还存在违规列支、隐瞒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中列支其他费用,无会议通知列支会议费,在非政府定点宾馆召开会议,在会议费中列支其他费用。
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不规范
我省还对省、市、县三级政府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进行审计。2013年,我省有22万户群众喜迁新居,累计保障人数达到123.65万人。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资金筹集使用不规范,未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违规拖欠工程款;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有待完善,部分超标家庭违规获取住房货币补贴;部分项目土地供应和使用不合规,24个项目未经批准占用土地。
对我省雾霾治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未及时注(吊)销20户关停企业营业执照;“黄标车”淘汰任务完成率低;部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不达标,工地扬尘监管存在盲区;个别企业未采取治污措施直接排污。
对渭河和汉丹江流域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环保部门的检测结果显示渭河干流水质总体好转。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建设项目资金不到位;滞留欠缴污水处理费;31个项目多计工程造价;4个县违规招投标、转包工程;7个县污水超标或直接排放,10个县污水管网未完全实行雨污分流。
给予8名领导干部党纪政纪处分
全省审计机关还对1781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属领导干部直接责任金额3.61亿元,主管责任金额13.12亿元,领导责任金额19.03亿元。审计后,相关部门根据审计结果给予领导干部撤职、降级处理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记者 拓玲 实习生 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