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3年查办涉贪贿厅官84人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黄丽娜报道:29日,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了2011年以来广东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他提到,2011年以来,广东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要案620人,其中厅局级干部84人,另外,加大了境内外追逃追赃力度,共抓获8名潜逃境外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
案件来源:群众举报占四分之一
郑红在报告中介绍,2011年至2014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798件8241人,侦查终结5990件7269人,决定起诉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268人,人民法院判决有罪4534人,占已审结贪污贿赂案件的99.9%,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7亿元。
在所办的案件中,群众举报1787件,占26.3%;检察机关自行发现2502件,占36.8%;纪检监察机关移送1085件,占16%;犯罪嫌疑人自首和其他来源1424件,占21%。
在办案力度方面,郑红说,全省立案件数和人数与前三年同期(2007年至2010年6月)相比,分别上升29%和42%,立案人数占全国的6.3%。
案件查处:行贿犯罪数增一倍多
“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郑红提到,过去三年来,广东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大案6062件,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要案620人,其中厅局级干部84人,查办大案、要案数分别占全国的7.9%和7.3%。
他举例,三年多来,先后依法查办了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揭阳市原市委书记陈弘平、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省政府原副秘书长谢鹏飞、省煤炭地质局原局长吴华森、省司法厅原党委副书记王承魁等一批在社会上具有重大影响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报告提到,在坚决查办受贿犯罪同时,还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与前三年同期相比,查处受贿案件数量上升61.7%,查处行贿案件数量上升145%。
在境内外追逃追赃方面,报告介绍,三年来,广东检察机关共抓获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324名,其中潜逃境外的8名,成功规劝潜逃境外8年涉嫌挪用巨额公款的佛山市南海区住房管理中心林某某回国自首。
案件特点:窝串案及案中案增加
说到“当前反贪污贿赂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郑红介绍了当前广东职务犯罪案件特点:发案数量仍高位运行,权力相对集中、资金相对密集、监管相对薄弱的单位和领域腐败问题依然多发,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加;犯罪手段更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贿赂型犯罪发案率持续上升,涉案数额越来越大;腐败问题与多种社会矛盾交织,农村基层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发案增多,严重危害党群干群关系,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重要因素。
董柳、黄丽娜
文章关键词: 贪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