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每当楼市走到拐点,“弃房断供”都会成为舆论的热词。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分化加剧,各地不断为限购松绑,有媒体判断:“弃房断供”潮已经到来。据报道,近三个月,浙江、江苏、福建等多地出现了业主因为个人按揭贷款逾期未还而被银行起诉的案例。在这些案件中,业主大多声称“无力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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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弃房断供”潮到底是个别现象,还是危言耸听?人们担心的中国版“次贷危机”又是否真的会到来呢?先从一位业主邱先生说起。
2010年,邱先生向银行借了144万,在浙江余姚市政府旁的“君悦国际花园”买了套房子,贷款期限15年,每月要交月供1万1千元。
但从去年12月开始,邱先生突然停缴月供。连续三个月停缴后,银行向余姚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归还本金及利息,总计120万元。“房价跌得厉害”,是邱先生停止供房的重要原因,他说:“反正房子不要了,无论法院怎么判,我都没有意见。”
像邱先生一样,因为欠银行的钱已经超过了房屋的市值,或者不能和自己眼下的财务状况相匹配,使得自己的房子被司法拍卖的情况不在少数。记者今天以购房者的身份致电上面提到的“君悦国际花园”附近的中介机构,中介华女士马上给记者推荐了一套司法拍卖的房子,比市场上2万的均价便宜不少。
华女士:刚刚在看说,这套房子还挺便宜的。370除以224,才一万六千多。基础装修基本上都装好了的。
记者:法院拍卖是为什么呢?
华女士:因为他欠钱嘛。人家老板的房子,现在企业都不好,很多都是企业欠钱还不出来了。被法院拍卖嘛。
记者:本来就是投资的吧?
华女士:没有,他自己住的。但是你看现在企业不好了,钱拿不出来了,装修肯定几十万也花掉了。
华女士说,这里的房价已经连续下探多年,尤其是大户型;直到今年年中政策开始放松,特别是7月底为限购松绑后,楼市才逐渐回暖。
一位同处华东地区的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告诉记者,去年至今,她已经主审了二十多起“弃房断供”的案件。据她介绍,一般此类案件事实都较为清楚——签订贷款合同时,一般业主都是以所买房屋为抵押物,而如今他们大多无法完成银行提出的还清贷款诉求。
法官:其实这种方法对业主来说,有不良影响的。一般银行起诉过之后这种房子,由法院拍卖过的话,它的价格一般都会低于业主自己通过中介去卖房的价款或者房屋的市场价。另外,银行起诉过之后,可能对业主的信用产生一个不良的影响。
既然如此,业主为何不提前卖掉房子还款,非要等到被司法拍卖呢?华女士分析说:
华女士:大家都是这样子,开始的时候都想价格卖高一点。这个大面积的房子,接触的客户群比较少,可能一下子没卖出去。但是时间到了。法院就不会让你自己卖,就会通过拍卖的。
其实,这已经不是“弃房断供”第一次受到媒体关注,去年此时的温州,就曾身处“次贷危机”的舆论漩涡,当时主管部门不得不站出来给出具体的“弃房断供”数字,回应社会。那么这一次,媒体有关“弃房断供”潮的判断,是否准确呢?
上述法官表示,仅就她接触的二十多起案例,并不支持这样的判断。
法官:也没有说一段时间特别密集的情况。
记者:拍卖后的款项是不是有的时候不够银行追缴的款项?
法官:我好像没有听说就是抵押物拍卖,连银行贷款都还不够的情况。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也表示,据其所在机构了解,现在一些地方出现的“弃房断供”主体多为企业主,为回笼资金作出的激进做法。
张大伟:大部分都是企业主的整个资产的运营运作出现了一个问题。所以他为了获得回笼资金选择了这么一个激进的办法。这个量的话非常非常少。
张大伟判断,因为国内经济仍处于上升区间,“弃房断供”不会成为普遍现象、甚至也算不上是小众现象。
张大伟:即使房价下调的地方,只要你房价跌20%-30%,房子是被很快的抢走的。这种情况下,很难出现明显的断供潮。另外,从国内大部分人的传统购房观念来看呢,即使房价真的跌幅到30%-40%,选择断供的可能性也非常小。从银行角度来说,并不是说你断供就可以解除掉这个债务。(记者 庄胜春 实习记者 李佳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