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昌8月11日消息(记者孙莹)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这两天有一个新闻标题听起来耸人听闻、备受大家的关注,标题是“贩肾团伙圈养40人摘肾23个”,江西省最大的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案今天(11日)有了最新进展。
主审法官,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彭鹤龄证实,上诉的案卷今天已经移交到了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入了二审的程序。
自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短短的5个月,陈某等12名被告人圈养近40人,贩卖肾脏23个,非法获利154万8千元。一审法院以卖人体器官罪早前对1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9年6个月不等。
在12名被告人当中,除了6名医护人员,大部分都是参与的或和器官移植有直接关系的人,他们要么之前是供者,要么之前是受者,就是受体,都被捆绑在器官买卖利益链条上。
被告人当中的刘某某,因肾衰竭,目前取保候审,他在接受中国之声记者孙莹采访的时候说,他2005年被查出患尿毒症,双肾衰竭,2006年进行肾脏移植,总花费15万元左右,几乎是倾家荡产。但是2010年,他再次出现了肾功能衰竭,又再找肾源,要换肾。
刘某某:我是因为肾功能不好,需要做第二次移植的情况下,才会去找的,主观上并没有想过通过这个行业来牟利,只是想让自己的生命得到延续。可能很多正常人无法理解,但是每个患者都应该可以理解的,你说是吗?
刘某某在网上联络上了左某某,他想了解一下黑市买卖肾的情况,刚开始只是想为自己寻找一个新的肾源,可是后来发现这其中的说头很大。每年大概有30万人在等待器官移植,但是成功移植器官的大概只有1万例左右,贩肾集团,根本就不愁买主上门求助。这就让刘某某看到了“商机”。
刘某某:这个差距实在是太大了,而且我自己作为一个病人,我深刻地理解到病人对生命的渴望。因为得了这个病没有办法,非常非常渴望然后又希望继续活下去,在生命和法律面前,很多人肯定会选择让生命得到延续,对不对。
在贩肾团伙中,刘某某主要工作是联系医生和护士。摘除肾脏的手术,要有医疗场所。刘某某说,手术室是从民营医院租借的,每次付给医院3.5万元的手术室租借费。参与手术的医护人员,是从多个医院找来的。每台取肾手术,主刀的医生可以获得报酬数1万元左右,其他人报酬从1000元到4000元不等。刘某某分到1万元。
刘某某在供述的时候,在结尾都会说你说是这样吗?你说对不对?似乎听来他很有道理,他做的每一步都是可以被人理解的,但是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是违法行为。接着我们再把目光转向供体,就是提供肾源的一方。这个案子涉及到的大多数是男青年,20岁到30岁出头。他们卖肾的理由是各不相同,有的人是因为和父母赌气了,有的人是因为赌博欠债了,还有的人是因为结婚缺钱,但相同的是,都是为了能够更快的“捞到钱”。他们先是被“圈养”起来,在配型成功之后、手术之前抄写了一份捐献书:捐献书上是这么写的,“本人自愿捐献肾脏一个,一切后果自己负责,与任何人无关。”在术后的第三天就得出院,而卖肾所得只有22000元或者到25000元。
近年来,北京、浙江、江苏等地,陆续查处了非法出卖人体器官的犯罪团伙。全世界都严禁活体器官买卖,我国活体器官也仅限于配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有收养关系的人员,不过,鼓励身后捐献在医学界早已达成共识。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岳:现在最主要做的是加快器官捐献征信系统,尽快更换驾驶执照,用这种方式把愿意捐献器官的公众信息征集上来,各省要建立覆盖全省的器官分配中心,尽管现在卫计委也在牵头做试点,但这个工作还是要加快,建立一个覆盖全国的负责器官分配的公平的信息平台或网络,才能把这种非法的器官供体渠道切断。
(原标题:贩肾团伙被告一审判决后上诉 曾圈养40人摘肾2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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