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记者 顾梦琳)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朝阳区72座报刊亭被“强拆”一事,昨天,报刊亭主管单位报刊零售公司回应称,截至目前,报刊零售公司没有接到任何文件通知表示报刊亭会被拆除或“移改”,公司目前正在安抚经营人情绪,并统计受损情况,着手准备依法追责。
据媒体报道,本月初前后,朝阳区共有72座报刊亭被强制拆除。北京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关于报刊亭拆迁的投诉,主要集中在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建国门长安街两侧、东二环外东三环里、朝阳区与东城区交界处的报刊亭已被拆,牵头方是朝阳区政府,拆除时间是在7月31日晚。
昨天,记者联系北京市报刊亭管理单位报刊零售公司,报刊零售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自7月31日至8月1日,在朝阳区部分街道的确有约72个报刊亭被强拆,这些报刊亭都是地处繁华路段,建于1990年至2000年,是为了方便老百姓购书买报而设立,在当年也是惠民工程,经营人也都是老卖报人,报刊亭收益也都不错。在报刊亭被强拆后,不少经营人依然在原址卖报,继续为附近小区居民提供服务。
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从开始强拆到现在,报刊零售公司都没有接收到任何文件通知上述报刊亭会被拆除或“移改”,强拆报刊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也给报刊经营人带来损失。目前公司正在全力安抚经营人的情绪,统计经营人的受损情况,并在积极与律师沟通,对依法追责进行研究。
■官方回应
明确不是“拆”而是“移改”
朝阳区政府就此事作出回应,根据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治理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和北京市报刊亭设置规范,近日,朝阳区对东三环长安街沿线等区域的报刊亭集中开展整治工作,依法移改不符合设置规范的报刊亭,其中改、移71处,规范1处,并非拆除。
按照首环办《2014年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各区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设施治理任务。为此,前期朝阳区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均与报刊亭经营者进行了积极沟通,大部分报刊亭经营者原则上同意按照报刊亭设置规范将设施进行改、移工作,属地办事处根据报刊亭经营者意愿同社区居委会协商初步确定安置点,以满足报刊亭的购买需求。
与此同时,为了妥善处置此次报刊亭整治工作,按照整治工作要求,朝阳区相关部门也与朝阳区邮电局、北京市报刊亭零售公司及朝阳分公司的负责人进行积极沟通,明确此次报刊亭整治工作原则不是拆,是按照报刊亭设置规范进行移、改,整治的最终目的是让报刊亭设施符合设置规范。
京华时报记者刘雪玉
(原标题:报刊零售公司称未接“移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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