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7月28日严重暴力恐怖袭击案件发生后,犯罪嫌疑人阿巴拜克热木颠倒黑白,混淆视听,捏造谣言,并通过“翻墙”手段发送至境外网站,造成了十分严重的恶劣影响。8月6日,公安机关查明情况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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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消息一出,如何打击网络谣言,再次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8月11日,记者采访了普通市民、法学专家和社会学专家,大家纷纷表示,谣言危害无穷,必须坚决治理。
不做谣言的“二传手”
喀什公路管理局莎车公路分局职工玉素甫江·玉素因热衷摄影和网络,他常把自己拍摄的反映南疆风土人情的美图发表到网上,和全国各地网友一起欣赏交流探讨。
“互联网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为我们带来了信息沟通交流的便利和快捷,缩短了与世界的距离,但也带来了一部分负面效应,比如‘网络谣言’,传谣者几句添油加醋,往往让我们老百姓伤不起。”玉素甫江说。
“莎车严重暴力恐怖袭击案件发生后,很多内地的朋友给我打来电话,问我网上一些信息是不是真的,我就反问他们,你们看到的消息有明确信息源吗?是有公信力的媒体发布的吗?如果不是,就不要轻信谣言,更不要把这些传言当作判断的依据和批评的由头。我就在莎车,事实不是你们‘看’到、‘听’到的那样。”
8月1日,玉素甫江在他的微信圈里发出倡议:“拒绝谣言,理性转发,让我们一同守护新疆,我的家园。”他说,在互联网时代,人们的表达更自由,可越是如此,越应该珍惜这种权利,善待这种权利。对于没有明确信息源的惊人之语、公信力不高的“内幕消息”,应当大胆质疑,追问真相,不做谣言的“二传手”。
“更重要的是,我们还要敢于辟谣,和造谣者针锋相对,发现相关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不让造谣者兴风作浪、蛊惑人心。”玉素甫江说。
对于网络谣言必须严惩不贷
“利用‘翻墙’技术将谣言散布到国外,会使得国际社会对发生在中国的恐怖主义犯罪产生误解,进而对中国施加压力,危害中国的国家安全,所以其危害更是不可估量。”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瑞生说。
李瑞生说,一般性的网络谣言会扰乱社会秩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依法给予警告、治安拘留或者罚款。如果网络谣言的传播造成大范围人口的无序流动、恐慌等,危害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就应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对行为人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涉及的具体罪名包括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编造并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等等。 犯罪嫌疑人阿巴拜克热木捏造的谣言属于“虚假恐怖信息”的范畴。
阿巴拜克热木称自已“不懂法”,李瑞生说:“法谚有云‘不知法,不免责’,这个辩护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当前新疆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亟需营造一个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这其中也包括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利用互联网传谣的危害更为严重,对于网络谣言必须严惩不贷,只有法律及时亮剑,才能从根本上粉碎谣言,铲除网络谣言这颗‘毒瘤’!”李瑞生说。
铲除网络谣言需要全民行动
“网络谣言是个小切口,但是一个大问题。”新疆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于尚平说,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包括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共同努力。
于尚平说,对每个人来说,就是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理性思维能力,要有善于思考问题的良好习惯。如果每个人都能将谣言封杀在自己的“嘴”中,那些不确切、不客观的信息传播速度就会减缓,甚至停止。
“此外,我们还要克服和摒弃‘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从众心态;‘个人身份在网上不留痕迹、无人知晓’的侥幸心态;‘哗众取宠出风头’的虚荣心态。人人做到这些,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谣言才会真正失去扩散和传播的土壤。”于尚平说。
“媒体也应当保持理性,不得发布或转载未经核实的消息,不隐瞒公众基于知情权所应当知晓的信息。”于尚平说,“媒体不能为吸引眼球、抢占卖点,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而忽视对信息发布的掌控,那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谣言止于智者,更止于“治者”。于尚平认为,治理网络谣言,最有效的办法是让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真正有效地运转起来,让信息公开的速度大于谣言传播的速度,让真相“跑”起来,让谣言消失在“阳光”下,形成政府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防范网络谣言的制度壁垒。(袁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