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日举行的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史青衿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2013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1164名厅级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领导干部负领导责任问题金额21.37亿元,负直接责任问题金额2.8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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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认为,2013年省本级财政坚持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创新财政管理,在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公共财政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方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方面、政府采购管理方面存在需要改进规范的问题。
省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省直20个部门单位及所属115个二、三级预算单位2013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大部分部门单位能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厉行勤俭节约有关要求,严格预算资金管理,“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同比分别下降12.74%和44.56%。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公务卡等财政改革制度执行、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重点民生工程审计情况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主要存在挤占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滞拨和长时间闲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和重复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等问题。部分市县就业再就业资金审计发现,主要存在挤占挪用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补充就业主管部门工作经费,就业专项资金被滞拨、滞留或在基层就业部门及经办机构结余,未履行公益性岗位三年退出机制和未按规定设置公益性岗位等问题。部分市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发现,主要存在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沉淀低保资金数额较大,超出规定比例;不符合低保条件违规领取低保资金和重复领取低保资金等问题。部分市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审计与审计调查发现,主要存在个别县市财政部门滞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各类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地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匹配资金未足额到位等问题。部分医院财务收支和医疗政策执行审计发现,主要存在医院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收入支出不规范和资产管理不合规等问题。
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机场、火车站等10个建设项目,审计核减投资7.46亿元;抽查审计11个土地整理项目,审计核减项目及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1915.5万元,揭示了部分项目建设未实施招投标、违规转包等管理不规范问题。
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3年6月底,全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42.11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049.8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96.12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审计结果已向社会公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市县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二是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三是部分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程度较高。四是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
部分县(市)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工作的意见》,今年年初组织对肇东、明水两县(市)开展了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上报人大的政府预算不完整,政府预算代编规模较大,部门预算制度执行不规范,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财政收入征管政策执行不严格等。
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3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1164名厅级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领导干部负领导责任问题金额21.37亿元,负直接责任问题金额2.81亿元。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人,移送纪检司法机关其他涉案人员3人。
审计报告还反映,2013年度,省审计厅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及时向司法、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和违法违规问题27件,其中:纪检监察、司法机关7件,有关部门20件。 (宋立群 记者 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