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郑州8月14日电(记者朱佩娴)只有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才能在出差时坐飞机头等舱、高铁/动车商务座;不论省长科长,除前往西藏青海之外,省内省外出差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均为100元包干;培训费每人每天不得超过350元。为建设节约型机关,整治“培训腐败”“差旅歪风”,河南省近期相继出台《河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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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人员要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乘火车软席、高铁/动车商务座,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乘火车软席、高铁/动车一等座,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其余人员只能乘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省内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为: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800元,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不超过480元,其他人员不超过330元。省外出差因地市差异,省级不超过800元,厅级不超过500元,其他人员不超过350元。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均为100元包干,出差至青海、西藏为120元。
培训费实行分项核定,总额控制:每人每天不超过350元,其中住宿费150元,伙食费80元,场地费和讲课费70元,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50元,各项费用之间可调剂使用。
规定培训尽量使用本单位内部场所,原则上不安排在省外举办培训。如果本单位没条件,可在开支范围和标准内,择优选择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部门行业所属培训机构、高校培训基地、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和定点饭店承担培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