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韶关乐昌市沙坪镇的“酒后猝死”事件,因群众举报引发轩然大波
又见官员“酒后猝死”,镇政府花75万元“摆平诉求”:近日,这起今年初发生在广东韶关市乐昌市沙坪镇的“酒后猝死”事件,因群众举报,引发公众轩然大波。
8月16日,乐昌市有关部门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赔偿协议”是镇政府擅自与死者家属达成,镇领导还擅自决策“动用财政资金”支付高额赔偿,一名镇主要领导“涉嫌严重受贿”……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新华社记者 李建国 张志龙
老板请客副镇长“猝死”
这是一场老板宴请的酒局。韶关和乐昌市纪检部门向记者介绍,事发2014年2月20日,当地一位承包经营该镇水电站的老板,邀请沙坪镇全体班子成员吃晚饭。当晚镇班子成员约10人应邀参加,席间喝了酒。
一位当事人介绍,当晚散席后,副镇长黄宜宾回到宿舍。次日凌晨3时左右,黄宜宾突然发病,其妻子拨打沙坪镇派出所电话报警求救,随后当地镇医院医务人员赶到其宿舍实施抢救,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经公安刑侦和法医初步鉴定,黄宜宾死于突发心肌梗塞。
人一死问题就暴露了。一些镇干部说,很多人本来不知道当晚的宴请酒局。毕竟中央八项规定摆在那里,像这种全体班子成员公然出席一个老板的宴请,让当晚赴宴的人都“比较害怕”。
一名镇干部表示,黄宜宾老家来了几十名亲属,围在沙坪镇政府数天。“那几天根本没法办公,一些办公室水壶、桌椅都打烂了。”
75万元赔偿财政款支付
赔偿金额双方最初差距很大。黄宜宾亲属最初提出上百万元的赔偿要求,镇政府则建议死者家属可向当晚赴宴人员追讨民事赔偿,双方一度僵持不下。耐人寻味的是,赴宴人员中大部分都是镇班子成员。最终由镇党委书记彭仁学拍板决定“75万元”的高额赔偿。
这个赔偿方案显然也顾忌到各方压力。一位镇干部说,事情发生后,乐昌市委、市政府迅速派出维稳工作组赶赴沙坪镇指导处理;沙坪镇与死者家属达成高额赔偿协议,主要是想迅速“平息家属诉求”,不想把事情闹大。
然而,这个“赔偿协议”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合法性。
乐昌市纪检部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已认定该赔偿协议是沙坪镇“未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擅自与死者家属达成的协议”。
沙坪镇所采取的方式,是直接动用有关财政资金支付这“75万元赔偿款”。这引起了一些镇干部、群众的不满。
“四风”存反复性顽固性
沙坪镇这种行为,很快被纪检部门查实。乐昌纪检部门认定为“沙坪镇主要领导彭仁学严重违反有关财经纪律,擅自决策动用有关财政资金支付了相关赔偿款”。
韶关市纪检部门提供的材料显示:群众反映的沙坪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喝酒致人死亡等问题,初步查明情况属实。沙坪镇党委书记彭仁学还涉嫌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据了解,韶关市纪检部门是到沙坪镇财政所查看账目后,在现场带走了彭仁学。韶关市纪委介绍,案情已初步查明,于8月1日对沙坪镇党委书记彭仁学立案调查,并于8月13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采访了解到,当前一些沙坪镇干部群众仍对“副镇长酒后身死”事件处理结果不满意。“明明是镇班子成员10个人都出席了宴请,但目前只有镇党委书记一个人接受调查处理。”
仅今年以来,各地发生了多起陪喝酒致死悲剧。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认为,中央八项规定之后,各地官员“酒后猝死”频发,表明官员“四风问题”存在反复性和顽固性。此类事件处理决不能再由政府“埋单”,对其中违法违纪应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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