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莞讯 (记者谢英君摄影报道)正科级6000元,正股(副股)级3000元,合同工2000元……这不是发奖金,而是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募捐活动的“捐款参考标准”。这个由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局发起的慈善募捐,自本月8日开展以来遭到了来自镇政府基层公务员的“吐槽”——教育募捐竟设“最低消费”?
这次募捐活动,是大朗镇教育局以迎接9月教师节为由头而举办的。本月8日的启动仪式过后,该局向全镇各机关单位、村委、企业发放了倡议书,相关电视宣传片也通过大朗镇级媒体播报,一时街知巷闻。
据一名不愿具名的公务员称,他所在的单位下发了一份教育募捐表格,上面注明了“标准”——在编人员最低捐款金额是2000元!
从他向记者提供的登记表截图可见,这份名为“教育捐款”的表上注明了“标准”:“正科6000、副科5000、正股(副股)3000、其他公务员、在编合同制人员、合同制人员2000。”制表人也没忘记机关单位里的“临时工”,但对他们的“标准”最宽松:“合同制以下人员自愿。”
采访中,另一名同样不愿具名的公务员称,有些单位除了发电子文档外,还群发手机短信告知此标准,但他不肯提供短信证明。据称,大朗镇机关单位的不少基层工作人员对此感到“苦恼”。
镇教育局:以自愿为原则
爱心捐助竟设“最低消费”?对此,被推上舆论风口浪尖的大朗镇教育局称,“标准”确实有,但只是“参考标准”而非“执行标准”,实际操作时“一切还是以自愿为原则”。
该局局长刘永强还解释了此“参考标准”的来历:“没说依据什么来定这个标准,有领导捐8000元,图个好意头,下面就一层层来……我们也只是倡议而已。”
他未透露这位“讨好意头”的镇领导是谁,但他斩钉截铁地表示,“参考标准”并非出自“领导指示”。
刘永强还表示,该“参考标准”从未以书面形式下发,不清楚电子版捐款登记表的来历。他猜测,可能是部分机关单位“理解错误”,给员工定了个“执行标准”。
他说,未来将加强宣传,将该局“尊师重教的原则”和“捐款自愿原则”详细向市民解释清楚。
(原标题:教育捐款设“最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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