鬻官之祸危于疽患
——广东茂名腐败窝案警示录
吏治腐败是最严重的腐败,茂名腐败案引发的追问和反思是多方面的,曾被腐败侵蚀得伤痕累累的茂名,在经历了反腐洗礼后,逐渐走向新生
近期,在数十名违法官员被刑事处理、锒铛入狱之后,广东省委向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中,公布了对茂名领导干部系列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嫌行贿买官人员159人的组织处理结果:降职8人,免职63人,调整岗位71人,提前退休1人,诫勉谈话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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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结果,再次彰显了中央反腐“无禁区”、反腐“无时限”的决心和力度。
“逆淘汰”:基层党政组织瘫痪
在查处这场腐败案中,有一个细节令人印象深刻:广东省纪检部门立案处理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的当天,即赴他家里取证。办案人员惊讶地发现一个还未拆封的信封。仅仅几天前,为能提拔为茂港区区长而“跑官”的茂港区常务副区长谭某,刚刚送上约30万美元的贿金。信封里赫然附着谭某的简历和名片。他已经在副处位置待了8年。于是,谭某成为最后一个给罗荫国送钱买官的人,也成为罗荫国案第一个证据确凿的涉案人。
谭某的同学,一位在这场窝案中坚守节操、后来得到提拔的干部感慨:谭某还是经历了一番挣扎,最终对这个“逆淘汰”的环境丧失了信心,“其行可耻!其情可悲!”
在主要领导“引领”的腐败之风下,茂名“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调动”的官场潜规则大行其道,进而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干部任用“逆淘汰”现象。
无论刻意逢迎还是被动裹胁,茂名案涉案人员职位之高、数量之多、性质之严重,在广东乃至全国都属罕见——
茂名原市委书记周镇宏和其继任者罗荫国、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原副市长陈亚春、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育英、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倪俊雄等人“落马”,涉案人员包括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茂名市辖6个县(区)的主要负责人无一不腐,波及党政部门105个,其中159人涉嫌行贿买官。
这场“拔出萝卜带出泥”的系列窝案,初始的引爆点是杨光亮违法行为的败露。“杨光亮案揭开了茂名系列腐败案的导火线。”茂名市委副书记廖锋说,一些积累多年的历史深层次矛盾,随着案件调查的不断深入陆续爆发。之后,被牵出的罗荫国,交待了近百个官员的问题,从此揭开了一批党政官员集体贪腐的黑幕。
沽之哉:官位有价如商圈
当过公务员、后来下海经商的吴先生说,那时,在茂名买官卖官比做生意还简单、稳定。有人花钱买官后,必欲回本赢利,就用手中的权力贪污、受贿,形成腐败产业链。
窝案爆发前的几年里,茂名买官卖官风气畅行,成为官员中半公开的秘密,民间甚至流传着从科长数十万元至副市长数百万元的“价目表”。一些干部证实,常被人劝告,想提拔一定要“拜一拜、走一走”,而且也确知周围有人因送钱而上位。
吴先生说:“我在单位做副科长时就有同事为了买官找我借钱。也有领导问过我,有没有100万,送了钱马上提拔当科长,不给钱提拔你都浪费。”
一位纪委工作人员说,贪腐官员往往认为,收下属的钱最安全,因为如果告发,行贿者也脱不了干系,这就容易形成一种同犯共谋关系。
2014年2月,周镇宏被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周镇宏先后多次收受33人贿赂的人民币2464万余元,此外,还有折合人民币370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2013年7月,罗荫国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据悉,1993年至2011年,罗荫国单独或伙同其妻子邹继芳收受64名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商人贿送财物,其犯罪金额合计过亿元。
在“一把手”的前后带动下,茂名官员买官卖官的行为异常疯狂。2012年7月,倪俊雄因受贿罪获刑15年,没收财产300万元和违法所得338万元。倪俊雄在任职茂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期间,利用提拔使用公安系统干部的机会卖官敛财。他的特点是大小通吃,来者不拒,小到两三万,大到上百万,甚至还采用了“相同条件下价高者得”的荒唐逻辑。曾有一公安局刑警支队长谋求公安局副局长的职位,先后送给倪50万元港元和30万元人民币,后来30万元人民币被退回,另一位下属县的公安局局长得到任用,原因很简单,竞价更高。
涉案者中有些基层干部的“从众”、“逐流”令人感喟。信宜有个镇长是中国农业大学毕业生,工作卓有成效,几乎每次开干部大会都受表扬,但多年没有提拔。为了升任镇委书记,他抵押贷款5万元,凑了20万元行贿,此后很快被提拔,也正因此受到处理。
吏治腐败造成大面积职场“溃疡”。在茂名监狱窝案中,“权力产业化”达到极致。犯人的嘉奖、减刑、假释、换岗等都可用钱购买。犯人赌博“六合彩”,管教干警收“票子”;犯人吸毒贩毒,竟然有人传帮带;犯人想要报复他人,亦可拿到艾滋病毒血液;一些犯人甚至能藏匿管制刀具。
一旦官位成为“商品”,官场必然演化成利益盘根错节的“小圈子”。记者采访了解到,罗荫国、杨光亮等都是本地干部,在当地官场深耕多年,从大队基层干起,当过县委书记,从来没有离开过茂名。罗荫国的“高州帮”与杨光亮的“电白帮”是茂名官场实力雄厚的“圈子”。此外,茂名还有以罗荫国妻子邹继芳为首的“茂名贵妇交际圈”。
腐败最终形成一条地下产业链,甚至产生了“卖官掮客”——商人柯国庆和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李运容是其中的标志性人物。
柯国庆与杨光亮、罗荫国等当地高层交好,在当地能量很大,被民间称为“地下组织部长”。而李运容则是“茂名贵妇交际圈”中的“明星”。据知情人透露,李运容中专毕业,能从县医院的股长逐步提拔到组织部副部长这样的重要岗位,主要是会找“靠山”。
据茂名市纪委办案人员介绍,李运容经常和邹继芳打牌、喝茶,曾分别送给罗荫国等人共计21.5万元、港币15万元、美元2万元。进入“圈子”后,无论是干部考察、调整,还是交流、提拔,她都要收取“活动经费”。稍有闲暇,李运容会约请一些有求于她的人到酒店或家里打麻将。一次,茂南区某镇委书记想调到市里工作,通过李运容,先后给邹继芳送去20万元,最后如愿以偿。
财神到:红包扭曲的“人情社会”
“利是”又称“利事”,有大吉大利、好运连连之意。广东一直有逢年过节亲朋好友之间互赠红包地方风俗,派发的“利是”红包大都是10元、20元,多者不超过50元。
但在茂名,近10年中,民俗一度变成腐败官员行贿受贿的“障眼法”。从三五千元发展到上万元,从“请托办事”到“期权交易”,红包“利是”发生了质变。
金钱往来构建的同事和上下级关系,扭曲成利益交换和人身依附。“看似一个小小的红包,撂倒了茂名一大片干部。”廖锋说。
据了解,杨光亮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就大肆收受红包,尽管其当时所处的电白县属经济欠发达地区,但他每年收受的红包却能达上百万元。随着他的不断“高升”,红包数额也水涨船高,案发前他收受红包数额已达数千万元之巨。倪俊雄仅利用春节、中秋、端午等节日及家属生病住院的机会,就先后收受数十名民警包括人民币、港币在内的红包200多万元。
一旦风气败坏,正常的思维和举动反成为“另类”,会被孤立和打击。“谁送了不记得,谁不送领导一定记得。”茂名市一名处级干部对记者说:“我是外地干部,因为没给领导送钱,12年里没有得到提拔重用。刚开始,我不知道茂名官员有过节互相送‘利是’的风俗,曾经提前休假带家人外出旅游,回来被领导骂了一顿,说‘就你最忙,就你最革命,就你最正规了,大家都有问题’。”这名干部后来才意识到,受排挤的原因是没送红包。
官场恶行蔓延至普通民众。当地百姓说,前几年,茂名的整个社会风气都很不正常,办任何事都要塞“红包”。求职给领导“红包”,上学给学校“红包”,连上医院看病也要给医生送“红包”。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反腐就要从小处着眼。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八项规定,聚焦“四风”,就是从小事和细节出发,让反腐政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