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村29村官 “碉堡式”受贿1200万
有的村两委委员人人有份,借土地敛财和小圈子决策导致贪污受贿层出不穷
两年前,为了低价租地建新的分拨中心,广东申通公司掏出1600万元好处费,最终放倒了广州市白云区四条村子的数十名村官。其中,3个村29名村干部被法院认定受贿1200万元。这种互相维护、密不透风的受贿方式被媒体称为“碉堡式受贿”。
租地这事儿,没有经过村民表决。好处费,也跟村民一点关系都没有。有的村,一名干部就独吞了400万元。有的村,两委委员人人有份。也有的村,个别村干部,坚持立场,拒绝收钱。
广州市白云区有18条街道和4个镇,包含了166个村庄。农村问题就是白云区的重头戏。而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土地问题就是农村问题的关键。可由于目前部分农村的民主程序落实不到位,个别村的党支部和村委会两委委员开个会,就能决定整条村的“命运”。一不会经过村民表决,二没有人事后监督。因此村官们的贪污、受贿等问题就出现了。广州市纪委一度想通过打造“三资”平台,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交易行为公开,但操作的难度以及现实的问题都还存在。
案情还原
每村400万补偿 划进村官指定账户
2012年6月,广州市白云区一间酒店,时任广东申通公司董事长高汤根请客。因公司业务发展,他急着想找一块地建新的分拨中心。高汤根看中了人和镇一块约70亩的土地,这块地是人和镇政府复建安置用地,在人和镇以西、广花公路以南、方华路北侧窝西地段,属国有建设工业用地。
不过,这70亩地不是一个村的。根据白云区政府的分配,明星村有20 .08亩、东华村有22.8亩、高增村有15.17亩、汉塘村有11.95亩。因此,饭局由人和镇汉塘村村委会主任李瑞陶牵线,高增村村委会主任戴敏智、东华村村委会主任周本财、明星村党支部书记梁锡全和高汤根边吃边聊。
村庄要价高点,企业想给少点。最终,企业家和村官们达成的协议是:每平方米租金每月5元,每三年涨10%,另外,每村可以拿到400万元补偿。不过,这400万元补偿款没写进合同,而是划进了几名村干部的指定账户。
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这起租地事项,应当由村民开会表决,还得公示。但李瑞陶等四名村官没想过开村民大会,也没打算把补偿款分给村民。按照“惯例”,村两委会议同意就行了。
东华村村委会主任周本财召开了两委会议,通过了出租方案,并做通了所涉及的南兴片区的村官工作。好处费也分给了24名村官。
高增村的戴敏智召开村两委会议,宣读有关文件及与广东申通的租赁合同。两委干部都同意,7名干部签名。400万元好处费则被戴敏智独吞。
明星村党支部书记梁锡全办事“不力”。他多次召开两委会议讨论租地事宜,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党支部副书记梁某明和村委会委员梁浩辉、曹某琼对此持反对态度,要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最后,梁浩辉被说服,也拿了好处费。曹某琼签了字,但拒绝收钱。梁某明则坚决要求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一直没有签字,也拒绝收钱。
事情很快败露。汉塘村村委会主任李瑞陶出逃,该村受贿情况仍在调查。2013年1月底至4月,其余三个村包括戴敏智、周本财、梁锡全在内的几乎所有受贿村官,都向检察机关自首。
新闻分析
闭门作决议 小圈子决定全村经济事务
某民间组织负责人鲁明(化名)及其团队长期接触和观察白云区的部分村官,也经常参与农村法律事务。他分析,村官的选举、违法、落马等现象的产生,都围绕着土地以及因土地而产生的经济利益。
白云区几乎所有村的两委都是交叉任职,十来个人往往就决定全村各项经济事务。个别村里出租物业的合同别说公示,村民到村委都看不到,有的甚至就放在社长的车尾厢里。
由于许多决议都是闭门作出,村里换届时前任村官往往不愿或不敢交齐账本。个别村庄第三任村官都要上任了,第一任的账目还没交齐。
有的村在重大事项时会实现所谓的“大民主”,委员、党员、理财小组成员等人参与表决,“也是小圈子,但总比两委关着门就把事定了要好。”鲁明介绍。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的交易行为,广州市纪委一度打造“三资”平台,即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交易行为要在纪委主办的网站上公开。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主任解刚认为,“三资”平台推动了村里的民主程序,使村官没法暗箱操作。
但“三资”平台也遭遇了一些现实问题。比如,农村有大量没有“产权”的房子,无法上平台。此外,“被迫”上平台的村子也有对策。例如有的村公开设定准入“门槛”,某些行业不让进,使得没人敢来竞拍,再暗箱操作给利益相关方。
在解刚接触的村官里,几乎所有人都很抵触“三资”平台,这项政策怎么推行值得探讨。
采写:南都记者 张钊 实习生 戴晓诗 整合:陈实
执法队员分局局长都成贿赂对象
1987年以前,白云区还是广州的郊区。
随着广州的城市化进程,白云区逐步被改造为市区。改造,对于农村来说,是发财的机会。村民们普遍的心态是:“改造前,谁家的面积建得越大,谁家就能得到更多补偿”。因此,两违(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问题层出不穷。而对于个别负责处罚与清拆工作的城管执法者而言,这也是发财的机会。
违建涉及巨大的经济利益。
比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第十一经济生产社,有块地,土名叫“水从浪”,原本盖了间3层厂房。
2011年5月,连炳林等人从村里拿到土地使用权。随后拆除厂房,兴建住宅,准备作为商品房出售。按当时白云区的房价,近1 .5万平方米的违建,如果售出,能获得上亿元收入。因此,下至镇里的执法队员,上到区城管执法分局局长,都成了违建开发商的贿赂对象。
连炳林向白云区城管分局太和镇执法队原队员冯文博行贿5万元。因此,他对违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坐视违章建筑完成。连炳林还请永平街永泰村人黎贵福出面,约请曾长期担任永平街党工委书记的刘健生和白云区城管分局原局长兰海峰在同泰路潮好味酒家吃饭。
饭后,送刘健生、兰海峰走时,黎贵福拿了两个盒子。这是连炳林与黎贵福一起到香港时购买的金条的盒子,购买时每个盒子里应当是一条金条,重200克。
但广州市和白云区铁腕治违建的力度不断加大。
2013年5月10日,白云区人大常委会免去了兰海峰白云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曾透露,兰海峰的违纪与“两违”有关。
2013年5月30日,白云区太和镇金星学校停课一天,广州市副市长谢晓丹坐镇,把学校旁的这几栋违建拆除。
随后的调查中,连炳林主动向白云区纪委反映了行贿情况。拆除行动后的第四天,冯文博被刑拘。
为根治拆违难题,白云区开始采取新策略。
今年6月,白云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白云区2014年度清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这份方案,对于未取得建设项目审批许可的各类非住宅建设和未办理村民建房报批备案手续的村民住宅建设,将先采取停水、停电、切断混凝土供应等措施。
同时,有两类人也将在拆违过程中被重点查处———一类是参与违法建设的土地权属代表人、使用人、投资人、施工人、受益人;另一类是查控违法建设的监管人和负责人。
作为监管者的城管,也在重点关注名单之中。
采写:南都记者 刘竹溪 吴笋林 整合:陈实
文章关键词: 村官 受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