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19日电 (记者 应妮)文化部19日在京举行发布会,就文化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共同印发《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产发〔2014〕27号)予以解读。文化部部长助理、文化产业司司长刘玉珠表示,《实施意见》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首次将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与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明确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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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刘玉珠表示,《实施意见》明确了小微文化企业的含义,即文化行业绝大多数门类中从业人员100人以下的属于小微文化企业范围,其中从业人员10-100人的为小型文化企业、10人以下的为微型文化企业。
针对我国小微文化企业总体上竞争力不强、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的现状,《实施意见》将培育小微文化企业创新发展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出了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快培育要素市场、加强文化品牌建设、支持创业服务机构和管理咨询机构发展等有针对性的具体举措,着力为小微文化企业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创作条件。同时,结合小微文化企业需求和当前文化市场发展状况,明确要求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和下放落实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信用体系,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为小微文化企业营造依法经营、公平规范的竞争环境。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鼓励互联网创业平台、交易平台等新兴创业载体的发展,充分肯定了互联网这一虚拟创业载体在促进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并将其放在与实体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集群同等重要的位置。
他指出,《实施意见》还明确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一个突出亮点就是首次将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与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明确要求完善相关扶持措施,鼓励小微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和政府采购。目前,文化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正在抓紧制定过程中。相信随着相关措施的建立和完善,在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的同时,也将为小微文化企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小微文化企业金融服务的重点工作。以丰富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金融服务机构作用等为切入点,在巩固和深化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基础上,促进银企对接,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面向小微文化企业的金融服务,并大力支持债券融资、小额贷款、股权投资、金融中介服务等的发展,不断改善小微文化企业融资环境。
此次《实施意见》还对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做出专门部署,并强调通过财政手段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在项目实施中更多运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同时,在进一步强调贯彻落实适用于小微文化企业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部署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企业税收政策制定和逐步将文化服务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等扶持措施。
文化部副部长项兆伦指出,据抽样调查测算,目前我国小微文化企业的数量已占到文化企业总数的80%以上,从业人员约占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总数的77%,实现增加值约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60%。加上200多万文化类的个体创业者、经营者、工作室,小微文化企业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贡献还大大高于这个比例。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一批“顶天立地”的骨干文化企业,更需要“铺天盖地”的一大批小微文化企业。(完)